蒙草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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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6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7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内蒙古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0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内蒙古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3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67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3日前将问询函中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20
标题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到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鹭路兴在施工过程中擅自设立受纳场受纳建筑垃圾。
批复内容责令鹭路兴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
处理人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02
标题内蒙古蒙草草种业有限公司受到和林格尔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和国土资行罚字[2019]2-014)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和国土资行罚字[2019]2-014
批复原因在盛乐经济园区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从事建设房屋。
批复内容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31436平方米的土地处以2元/m2的罚款,共计62872元。
处理人和林格尔县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9
标题内蒙古蒙草种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新环罚[2018]第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新环罚[2018]第28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蒙草种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责令蒙草草种业立即停止建设并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处以18.2377万元罚款。
处理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31
标题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受到漯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普天园林在漯城市锦绣江南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黄土裸露未覆盖、造成扬尘,构成未依法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9万元。
处理人漯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1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24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内蒙古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4-19
标题关于对焦果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18]3号
批复原因焦果珊: 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或“公司”)董事,你于2017年7月通过公司发布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并陆续进行减持。在2017年12月1日的减持过程中,发生一笔50,0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你及时采取措施自纠,通过蒙草生态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并致歉,主动向公司上交违规收益,未造成严重影响,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2-28
标题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受到郑州市金水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普天园林在郑州市金水区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在管控期间进行土石方作业,构成未依法执行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万元。
处理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16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2号
批复原因焦果珊:你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董事,2017年12月1日,卖出蒙草生态股票820,300股,成交金额10,803,053元;同日你又买入蒙草生态股票50,000股,成交金额656,000元;其后又卖出蒙草生态股票6,000股,成交金额78,780元,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12条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12-05
标题蒙草生态:关于董事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日,公司接到董事焦果珊的通知,在正常减持公司股份时,由于操作失误将其中一笔拟卖出股份50,000股误操作为买入,发现误操作后虽及时提交撤单但已成交,并且之前已下卖单成交6,000股,上述误操作股票行为客观上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述误操作买卖股份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针对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如下: 1、董事焦果珊自愿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上缴公司。 2、董事焦果珊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份。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30
标题内蒙古蒙草土壤修复与盐碱地改良科技有限公司受到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五市罚决字[2017]第(147)号)
相关法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五市罚决字[2017]第(147)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蒙草土壤修复与盐碱地改良科技有限公司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测报告。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9,000元人民币。
处理人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7-20
标题关于对邢文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17]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于2017年6月20日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所持有的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或“公司”)股票10,560股,成交金额10.77万元。你作为蒙草生态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该减持行为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3
标题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呼国土资罚决字[2017]1-20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呼国土资罚决字[2017]1-200号
批复原因蒙草生态违规占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生盖营村集体土地开工建设“呼和浩特百草园项目”。
批复内容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每平方5元的处罚,罚款合计93,100.5元整。
处理人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06-22
标题蒙草生态:关于公司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邢文瑞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于2017年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0,560股,成交均价为10.20元/股,成交金额10.77万元。截至目前,邢文瑞先生尚持有公司股票31,680股。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27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述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上述交易系邢文瑞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充分解读《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加之当时其急需资金,导致违反上述规定,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发生了此次减持行为。 邢文瑞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经公司自查,邢文瑞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禁止董高监买卖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6-11-16
标题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内蒙古证监局[2016]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发布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确认公司为兴安盟阿尔山市生态县域经济PPP项目的联合中标人,项目金额3,052,579,900元。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已于2016年6月23日公告了该事项,公示时间为6月23日到7月4日。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不符。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4
标题厦门鹭路兴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到拉萨市国家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拉国税西简[2016]2337号
批复原因税务延期申报。
批复内容对鹭路兴西藏分公司处以200元罚款。
处理人拉萨市国家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6-10-26
标题蒙草生态:关于独立董事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独立董事张振华先生的配偶于智圆女士于2016年10月24日通过竞价交易以11.88元/股,买入本公司20,000股股份,截止目前,于智圆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0股。公司将于2016年10月29日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窗口期禁止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经问询,于智圆女士并未依靠独立董事配偶身份获知公司内部信息,不涉及内幕交易,由于其不熟悉相关规则故导致了买卖股票的行为。
批复内容1、张振华先生对其亲属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认真反省,今后将约束其家属的股票交易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也对其进行了警告; 2、于智圆女士对发生此次违规交易行为深表歉意,于智圆女士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不再进行交易并同时承诺本次违规购买公司20,000股股票在可出售后所得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08
标题内蒙古阿拉善荒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受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行政处罚(阿公消开(消)行罚决字[2016]001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阿公消开(消)行罚决字[2016]0018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阿拉善荒漠生态修复有限公司阿拉善荒漠植物馆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理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13
标题蒙草生态: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9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9 号)。
批复内容经过认真研究与核查,就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现具体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6
标题蒙草抗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7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抗旱”)于2016年1月27日披露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6年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7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02
标题内蒙古锡林郭勒蒙草牧草科技有限公司受到东乌珠穆沁旗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东公(消)决字[2016]第000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东公(消)决字[2016]第0001号
批复原因内蒙古锡林郭勒蒙草牧草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牧草堆垛占用消防通道。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使用,并处2万元罚款。
处理人东乌珠穆沁旗公安消防大队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3-24
标题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孙先红由于个人资金需要,近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陆续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已于2015年3月13日和21日披露了《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07号、008号)。2015年3月23日,董事孙先红由于操作失误,不慎构成了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3月23日上午,公司接到董事孙先红的通知,在正常减持公司股份90,000股(成交均价19.60元,成交金额1,763,790.07元)后,由于操作失误将其中一笔卖出股份30,000股误操作为买入,成交均价19.65元,成交金额589,497.00元。随后,因未及时发现上述操作失误,其又累计卖出公司股份35,500股,成交均价19.77元,成交金额701,945.00元,导致以上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在接到董事孙先红的通知后,立即要求其停止所持公司股票的任何交易行为,并及时将上述事项报告至交易所。截至2015年3月23日,孙先红持有公司股份22,0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12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719,500股,高管锁定股20,355,000股。 董事孙先红的上述买卖行为已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上述两次操作失误导致孙先红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600元[第一次:30,000*(卖出均价19.60元/股-买入均价19.65元/股)=-1500元;第二次:30,000股*(卖出均价19.77元/股-买入均价19.65元/股)=3600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述收益将收归公司所有。 对于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孙先红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及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15
标题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45号
批复原因2014年5月1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145号)。深交所在2013年年报问询函中,针对公司2013年应收账款和存货增长较快的情况,要求公司补充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累计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信用政策,并说明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以及截至收到问询函之日的回款情况,“已施工尚未结算的建造合同”涉及的主要合同的交易对方、合同金额、完工比例、已确认收入,以及交易对方提供的项目进度确认单等。此外,还要求公司说明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代付土地租金,本期结转营业外收入448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过程,以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按深交所问询函的要求及时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31
标题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内证监函[2013]306号
批复原因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截止6月30日,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项目确认收入3,167.39万元,而经监理审核、建设方确认的累计产值仅为1,238.24万元。截止9月30日,该项目经监理审核、建设方确认的累计产值为2,108.73万元,仍低于上半年确认的收入。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项目确认收入与经监理审核、建设方确认的累计产值金额差异较大。请公司说明二者差异产生的原因及依据。 (二)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项目中,蒙草抗旱将土方工程分包给东营市恒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蒙草抗旱于2013年6月21日与东营市恒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从工程分包合同来看,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截止6月30日,公司以双方验收的进度预算为依据暂估入账确认此项分包费1,413.98万元。请公司说明分包工程的工程成本确认原则及依据, 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详细说明并回复内蒙古证监局。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9-23
标题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
文件批号内证监函[2013]234号
批复原因监管关注函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制度建设方面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 (三)公司档案管理方面 (四)2012年年报信息披露方面 (五)募集资金使用问题 (六)内控方面 (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公司对以上问题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处理人内蒙古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9-23
标题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66号
批复原因2013年9月2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3]第66号)。深交所在2013年半年报问询函中,针对公司签订的《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建设及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实施大青山万亩草场恢复建设项目的框架协议》,要求公司说明上述工程的实际开工时间,工程进度、收入确认原则及依据,以及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各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还要求公司说明供应商变化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与新增供应商的近三年交易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按深交所问询函的要求及时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21
标题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85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2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85号)。深交所在2012年年报问询函中就以下问题要求公司进行说明:公司将减免的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额记入2012年损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提供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林业局的相关项目合同,并结合上述项目的进展、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相关项目收入确认的合规性;结合公司的业务运作模式与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增长远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下滑的原因。
批复内容公司按深交所问询函的要求及时提交了书面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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