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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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2-26
标题乾照光电: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嫌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30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5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律师、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在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24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86号
批复原因我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9月,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长金张育获授限制性股票250万股。2017年12月,金张育与杨涛签订备忘录,约定上述获授股票中的50万股由杨涛实际出资,金张育代为持有。2017年1月,乾照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文辉参与认购300万元份额。2017年12月,刘文辉与杨涛约定,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80万份额由杨涛实际出资,刘文辉代为持有。杨涛不属于你公司员工,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资格,金张育、刘文辉未主动告知公司上述代持事项,导致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乾照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9.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相关规定。金张育作为乾照光电董事长,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1.9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刘文辉作为乾照光电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2.2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整改。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0-10-21
标题乾照光电: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0]30号
批复原因金张育、刘文辉:经查,你们与自然人杨涛之间存在如下代持事项:一是金张育与杨涛于2017年12月签订备忘录,约定金张育在乾照光电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其中50万股股票由杨涛实际出资,金张育代为持有。二是刘文辉与杨涛于2017年12月约定其在乾照光电员工持股计划中的80万份额由杨涛实际出资,刘文辉代为持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你们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08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5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3-26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0年2月17日晚间,乾照光电披露《股价异动公告》, 称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2月20日晚间,乾照光电再 次披露《股价异动公告》,称乾照光电核心管理团队于2月19 日召开会议决定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月14日至2月19 日,乾照光电股票交易连续触及涨幅限制,但乾照光电未在决定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本所报告并立即公告,直 至2月20日晚间才在《股价异动公告》中予以披露。上述公告披 露后引起公共媒体较多关注和报道,造成不良市场影响。
批复内容一、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张育、总经理蔡海防、董事会秘书刘文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21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2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7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30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43号
批复原因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你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及用途,请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进行书面回复: 你公司拟将配套募集资金由不超过54,663.23万元调整至不超过58,169.4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方面,你公司调减了标的公司扩产项目的金额,同时新增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拟投入金额。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述调整的原因和合规性,前述调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独立财务顾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在10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19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41号
批复原因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完善: 1、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2、关于标的公司的历次股权变更 3、关于交易标的 4、关于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 5、关于交易方案 6、其他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09
标题乾照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据告知函,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18年5月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于2018年8月2日成为公司持股5%的股东,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8月2日后,南烨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票,截止目前,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岩莉共持有公司股票42,949,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在南烨集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一笔“买入”指令误操作成“卖出”,错误委托卖出公司股票50,000股,卖出成交了44,900股,卖出成交价格为6.15元/股,卖出成交金额为276,135元,卖出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入股份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已及时将上述事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南烨集团确认,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本次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均价为6.15元/股,均低于南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5%股东后的历次买入均价,未形成获利。 南烨集团明确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且其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南烨集团相关人员将加强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8
标题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71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原预约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但是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文件,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无法如期披露。2018年2月28日早间,你公司直通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信息及与同期董事会一并审议的可转债发行预案等其他重要信息,但未选择“年度报告”公告类别,也未披露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为避免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影响投资者决策,经你公司申请,你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3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复牌。在此项业务操作中,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文辉、证券事务代表张妙春承担重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3.2.2条、第3.2.8条、第6.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第15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2-27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字[2018]1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环罚字[2018]12号
批复原因因排放水污染物指标持续未达标。
批复内容对扬州乾照处以罚款193,777.92元。
处理人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1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字[2018]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环罚字[2018]7号
批复原因因排放水污染物指标未达标。
批复内容对扬州乾照处以罚款193,777.92元。
处理人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8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1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10号
批复原因因扬州乾照室内消火栓无水。
批复内容对扬州乾照处以罚款20,000元整。
处理人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13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3号
批复原因因北侧配件房照明灯线路敷设不符合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扬州乾照停止使用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理人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13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4号
批复原因因扬州乾照南侧厨房内的燃气管道采用橡胶软管通过墙体,不符合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扬州乾照停止使用管道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灶,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理人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31
标题乾照光电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翔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翔公(消)行罚决字[2017]0072号
批复原因因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批复内容责令公司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261,000元整。
处理人翔安区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7
标题乾照光电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翔公(消)行罚决字[2017]006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翔公(消)行罚决字[2017]0069号
批复原因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即施工。
批复内容责令公司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261,000元整。
处理人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翔安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22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关缉违字[2017]1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关缉违字[2017]17号
批复原因浙江东晶博蓝特光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干式刻蚀机1台,申报价格为45万美元,但货物实际价格为90万美元,由此导致在最初报关时少缴纳税款489,316.95元。
批复内容对浙江博蓝特处以罚款73,000元。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6-09-27
标题乾照光电:关于高管配偶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并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张双翔先生的配偶吴小芳女士于2016年9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由于误操作于2016年9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第二次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高管及其配偶不得在敏感期买卖股票的规定,同时构成了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依据《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吴小芳女士此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所涉及的股票数量为100股,其买入价格为9.2元/股,卖出价为9.08元/股,卖出交易价格低于买入交易价格,没有收益。 2、吴小芳女士本次交易是误操作,其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张双翔先生及吴小芳女士承诺在未来的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张双翔先生及吴小芳女士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并且承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3、吴小芳女士在2016年9月23日及2016年9月26日进行股票交易时,没有提前获悉除2016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之外的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对其提出严肃批评,并已向其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要求其今后应认真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29
标题乾照光电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环(翔)罚决字[2016]5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厦环(翔)罚决字[2016]57号
批复原因因厦门厂区厂外墙边总口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未达标。
批复内容对公司处以罚款7,452.00元。
处理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9
标题扬州乾照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6]005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扬开公(消)行罚决字[2016]0055号
批复原因因厂区南侧的主厂房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批复内容责令扬州乾照位于下圩河路8号的一厂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
处理人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12
标题乾照光电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翔公(消)行罚决字[2015]00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翔公(消)行罚决字[2015]0028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科技园洁净厂房1-4层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批复内容责令公司停止使用乾照光电科技洁净厂房一层,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处理人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翔安区大队
警示  公告日期:2013-07-15
标题公司收到《关于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3]5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文件批号厦门监管局[2013]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1年购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累计2.09亿元,于2012年购买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累计3.76亿元,于2013年1月-6月购买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累计3.7亿元,达到临时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标准。公司未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也未在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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