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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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3-29
标题关于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02
标题广东天际健康电器有限公司被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粤佛顺良市监行罚罚字[2022]1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文件批号粤佛顺良市监行罚罚字[2022]14号
批复原因2023年7月26日,因天际健康委托中山市鹏宇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厨房机械(果汁杯)(型号:SJ04-A0311W,生产日期:210608)抽检及复检结果不合格
批复内容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9,700元,并处罚款90,000元
处理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08
标题关于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1
标题关于对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星嘉国际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2-24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2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21
标题天际股份受到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汕金市监处字[2020]5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汕金市监处字[2020]58号
批复原因2020年5月13日,因在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行人生产的天际牌电炖锅(规格:DDG-7A型号;生产日期:190423)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
批复内容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汕金市监处字(2020)58号),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2,572.5元,并处罚款50,468元。
处理人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0-28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52号
批复原因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一、减持公司股份未预先披露及超比例减持。 二、未及时将股份质押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汕头天际、星嘉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0-28
标题关于对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星嘉国际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52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52号
批复原因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一、减持公司股份未预先披露及超比例减持。 二、未及时将股份质押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汕头天际、星嘉国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1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西藏证监局[2022]3号
批复原因吴芳”招商证券账户于2020年9月23日开立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福利西路证券营业部。叶泉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借用“吴芳”招商证券账户交易“河钢资源”“天际股份”等334支股票,累计交易金额8.64亿元。期间,交易资金全部来源于叶泉,交易由叶泉决策,交易所得资金归属于叶泉控制使用。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证券账户交易记录、银行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一、对叶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二、对吴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西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12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03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会计差错更正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准确 四、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08
标题关于对吴锡盾、池锦华、新华融国际一人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星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嘉国际”)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第三大股东,持有天际股份3,014.89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5%。2020年10月,天际股份实际控制人吴锡盾、池锦华将各自持有的星嘉国际50%股权转让给新华融国际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融”)。2021年11月,新华融将星嘉国际股权分别转回至吴锡盾、池锦华名下。吴锡盾、池锦华、新华融在控制天际股份5%以上的股份发生变动时,未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一、对吴锡盾、池锦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新华融国际一人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18
标题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范荣、韩军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65号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165号
批复原因一、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商誉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资金占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内控了解与测试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和归档执行不到位。 七、会计分录测试执行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大华所和范荣、韩军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11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166号
批复原因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业绩预测不准确。 (二)重大投资项目变化情况披露不及时。 (三)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 (一)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 (二)应收账款确认不准确。 (三)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不准确。 (四)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不恰当。 三、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11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163号
批复原因天际电器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董事会秘书郑文龙、财务总监杨志轩,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吴锡盾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郑文龙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杨志轩对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核算方面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吴锡盾、郑文龙、杨志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11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164号
批复原因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披露不及时 二、实控人未将相关股权变动信息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汕头天际、吴锡盾、池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1-10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12月至2021年4月,天际股份通过向潮州市开发区永坚陶瓷制作厂、汕头市新财盈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家宝陶瓷制作厂、汕头市金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形式,违规向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为6,000万元,占天际股份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9%;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均为8,200万元,分别占天际股份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1%、3.04%、3.07%。截至2021年4月底,上述资金占用款已全部偿还。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志轩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5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6-23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33号
批复原因2018年12月至2020年4月,天际股份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通过公司供应商借款的名义非经营性占用天际股份资金合计8200万元,直至2021年4月才归还相关款项和利息,天际股份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亦未及时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等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天际股份、吴锡盾、杨志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11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4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09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6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9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3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0
标题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07号
批复原因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633万元,同比增长1019.58%,2019年第一季度实际净利润为9,633万元。你公司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6年12月修订)第二条的规定,在2019年3月31日前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9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40号
批复原因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问题逐项回复,现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9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29号
批复原因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1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11-15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监管局[2016]65号
批复原因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65号),决定书全文如下: 经查,截至2016年8月2日,你公司持有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2,060万股股份,占天际股份总股本的8.58%。你公司名下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3日、4日合计卖出天际股份股票515万股,成效金额13,854.55万元;2016年10月10日,买入天际股份股票1.2万股,成交金额34.68万元。 你公司作为天际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将持有的天际股份股票在卖出后不足六个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自查自纠,且未造成严重影响,现对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6-10-26
标题天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合隆包装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4日共减持本公司股份5,150,000股,减持均价为26.90元/股,2016年10月10日短线交易买入公司股份12,000股,价格为28.90元/股。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述短线交易因卖出均价26.90元/股,低于买入价28.90元/股,合隆包装未获取收益,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收回其获利的情形。 2、合隆包装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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