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 公告日期:2025-10-22 |
| 标题 | 光华科技: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5]111号 |
| 批复原因 | 202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在参与某券商分析师组织的线上交流会议过程中,向参会人员透露了公司硫化锂产能、2024年预计业绩情况等公司经营、财务方面未公开信息,且部分信息属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光华科技未对上述信息及时予以披露,直至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后,才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披露及澄清。 |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光华科技及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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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5-10-21 |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荣政的监管函 |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8条、第4.4.2条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178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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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 公告日期:2025-10-21 |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1号 |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条、第五十二条 |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25]111号 |
| 批复原因 | 202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在参与某券商分析师组织的线上交流会议过程中,向参会人员透露了公司硫化锂产能、2024年预计业绩情况等公司经营、财务方面未公开信息,且部分信息属于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光华科技未对上述信息及时予以披露,直至相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后,才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披露及澄清。 |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光华科技及杨荣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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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29 |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54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54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8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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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18 |
| 标题 | 光华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88号 |
| 批复原因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8月1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就公司预披露的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相关问题表示关注。
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分析说明确定该分配方案的理由、方案的合理性,方案与公司业绩是否相匹配。
二、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已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及比例,未来6个月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区间。
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现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并公告。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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