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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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0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30号
批复原因王某静内幕交易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对王某静没收违法所得40,984.96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10
标题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0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08
标题岭南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08
标题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09
标题关于对龚晓明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8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01
标题岭南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聊城管环行处字[2019]第20号】
相关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聊城管环行处字[2019]第20号
批复原因因岭南股份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批复内容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岭南股份处以罚款100,000元。
处理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聊城管环行处字[2019]第19号】
相关法规《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聊城管环行处字[2019]第19号
批复原因因岭南股份下属员工驾驶无牌挖掘机运输渣土,抛撒遗漏,造成粘带污染路面面积32平方米。
批复内容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岭南股份处以罚款1,600元。
处理人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乐山市森林公安局乌尤坝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乐森公林罚决字[2019]第0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文件批号乐森公林罚决字[2019]第01号
批复原因因岭南股份在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街道办事处大田社区6组进行绿心公园绿色生态整治一期工程施工中,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绿心公园内的巨桉树8株,蓄积量为5.130立方米,滥伐林木市场价值为1,890元,违反了《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岭南股份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40株,并对岭南股份处以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共计5,670元。
处理人乐山市森林公安局乌尤坝派出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城管行执决字(2018)第023号】
相关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
文件批号韶城管行执决字[2018]第023号
批复原因因岭南股份所属运输车辆沿途遗撒建筑垃圾。
批复内容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C208.23的规定,决定对岭南股份处以罚款5,000元。
处理人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延城管罚字[2017]040059号】
相关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文件批号京延城管罚字[2017]040059号
批复原因因施工现场土方未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批复内容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新港水务处以罚款4,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新港水务受到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301号)
相关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文件批号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301号
批复原因因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
批复内容罚款10,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钦龙科技受到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第2120170245号)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第2120170245号
批复原因因钦龙科技于2003年5月正式开始在嘉定工业区泾河村1196号从事大型娱乐设备的生产,未向环保部门办理完成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钦龙科技处以罚款7.5万元。
处理人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岭南股份受到南雄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雄)应急罚[2019]5号)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雄)应急罚[2019]5号
批复原因因在建廊架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和其他经济损失,发行人作为该工程承建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
批复内容罚款25万元。
处理人南雄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岭南股份受到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吉县建(罚)行决字[2019]第(001)号)
相关法规《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吉县建(罚)行决字[2019]第(001)号
批复原因因发行人不具备古建筑一级资质参与古建筑项目施工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256.2万元。
处理人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新港水务受到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行政处罚(昌水务罚字[2018]第36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昌水务罚字[2018]第36号
批复原因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批复内容决定对新港水务处以罚款10,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新港水务受到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行政处罚(昌水务罚字[2018]第3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昌水务罚字[2018]第37号
批复原因未在有较大安全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批复内容决定对新港水务处以罚款10,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新港水务受到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京兴)安监罚[2017]8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京兴)安监罚[2017]87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造成工人不熟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决定对新港水务处以罚款210,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德马吉受到城中区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宁中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宁中公(消)行罚决字[2017]0103号
批复原因灭火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
批复内容对德马吉处以罚款3万元。
处理人城中区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稽查局处罚决定沪地税奉稽罚[2017]5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沪地税奉稽罚[2017]51号
批复原因因恒润集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批复内容罚款12,000元
处理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处罚决定沪奉税罚[2018]57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沪奉税罚[2018]571号
批复原因因2016年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批复内容罚款44,834.58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岭南水务(麻栗坡)有限公司受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处罚决定麻环罚字[2020]1号
相关法规《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麻环罚字[2020]1号
批复原因因岭南水务(麻栗坡)有限公司COD水质分析仪老化未修复,导致水污染物排放检测数据异常
批复内容责令岭南水务(麻栗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理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9
标题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受到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决定邻环罚[2018]17号
相关法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邻环罚[2018]17号
批复原因水质分析仪老化未修复,导致水污染物排放检测数据异常
批复内容对邻水县岭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0元
处理人邻水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翔、郑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37号
批复原因王翔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郑飚买卖证券 郑飚是王翔的姐夫。2014年初,王翔引导郑飚入市投资股票并指导其炒股。2016年2月7日,王翔在与郑飚打电话拜年时建议郑飚关注并买入“岭南园林”。2016年2月14日和19日,郑飚先后组织资金共85万元,并操作其本人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5日和22日分2笔买入“岭南园林”,共成交20,800股,成交金额合计774,472元。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87,989.12元。郑飚的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和公开过程高度吻合,行为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文件、收购备忘录、询问笔录、通讯记录、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一、对王翔处以10万元罚款; 二、责令郑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曹军)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38号
批复原因内幕信息公开前,曹军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控制账户交易“岭南园林” (一)曹军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赵某乙联络的情况 曹军与赵某乙系朋友,并存在资金往来。内幕信息公开前,曹军与赵某乙电话和短信联系5次、微信通话1次、微信信息往来33条。其中,在“曹某照”账户交易“岭南园林”前一天,曹军与赵某乙存在1次电话联系和1次微信通话联系。 (二)曹军控制“曹某照”账户交易“岭南园林”的情况 曹某照为曹军的哥哥,“曹某照”证券账户包含一个普通账户和一个信用账户,两账户均开立于华林证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2017年2月22日9:38至14:15期间,“曹某照”普通账户分1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200,000股,成交金额4,940,201.75元。2017年2月22日10:56至13:44期间,“曹某照”信用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岭南园林”180,000股,成交金额4,474,394元。两账户共计买入“岭南园林”380,000股,成交金额共计9,414,595.75元。经计算,涉案交易获利1,749,599.09元。 曹军承认涉案交易系由其操作下单。涉案交易发生的时间同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以及曹军与赵某乙联络的时间高度吻合,且存在突击组织大量资金集中单一买入“岭南园林”等情况,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责令曹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其没收违法所得1,749,599.09元,并处以5,248,797.27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翔)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39号
批复原因内幕信息公开前,王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控制账户交易“岭南园林” (一)王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情况 王翔时为岭南园林子公司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16年12月5日至6日,王翔与尹某卫、杜某燕、秋某有密切的电话联系。2017年1月24日和2月8日,王翔与宋某君有电话联系并曾一起就餐。 (二)王翔控制“王翔”“师某欣”账户交易“岭南园林”的情况 师某欣系王翔之妻,“王翔”“师某欣”证券账户的交易均由王翔决策并下单操作。两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岭南园林”的情况为: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王翔”账户买入“岭南园林”851,925股,成交金额21,480,642.44元;卖出“岭南园林”335,151股,成交金额7,983,037元。“师某欣”账户于2017年1月13日买入“岭南园林”4,100股,成交金额99,833元。 经计算,涉案交易亏损170,808.37元。 涉案交易发生前,“王翔”账户仅曾买入“岭南园林”3,300股;“师某欣”账户自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12日无股票交易记录,却在本案内幕信息公开前单一买入“岭南园林”。涉案交易活动同王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的时点高度吻合,交易活动明显异常,且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证据排除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责令王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王翔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2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军、宋彦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36号
批复原因刘军向宋彦君泄露内幕信息,宋彦君内幕交易“岭南园林” (一)刘军向宋彦君泄露内幕信息 2016年2月1日,恒润科技在上海举办年会,刘军邀请王某、师某欣及时任岭南园林华东区域运营中心总经理宋彦君参加,并介绍宋彦君与王某、师某欣认识,当日晚间,前述人员一起聚餐。此次活动期间,刘军对宋彦君提及其已向岭南园林推荐德马吉作为并购对象,称目前双方谈得很好,若收购成功,可以弥补岭南园林的短板,对公司发展有利。 (二)宋彦君内幕交易“岭南园林” 宋彦君从刘军处获悉相关内幕信息后,于2016年2月19日至24日期间,利用其本人名下两个证券账户集中大量买入“岭南园林”,合计买入204,200股,成交金额8,221,240元。其中,宋彦君在西南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5日至24日卖出其他4只股票,成交金额10,580,283.28元,并于2月19日至24日买入“岭南园林”198,300股,成交金额7,979,176元。宋彦君在安信证券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2月19日全部卖出持有的另一只股票,成交金额240,555元,并于当天买入“岭南园林”5,900股,成交金额242,064元。经计算,交易亏损1,717,952.42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文件、收购备忘录、询问笔录、通讯记录、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刘军处以3万元罚款; 二、责令宋彦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2-17
标题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8]102号
批复原因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近期对你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于2014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1亿元。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7月27日期间,你公司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达1.52亿元)循环购买了18笔结构性存款。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2-17
标题关于对尹洪卫、杜丽燕、冯学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8]103号
批复原因尹洪卫、杜丽燕、冯学高:   近期,我局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岭南股份于2014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1亿元。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7月27日期间,岭南股份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达1.52亿元)循环购买了18笔结构性存款。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   尹洪卫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丽燕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冯学高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尹洪卫、杜丽燕、冯学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30
标题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1号
批复原因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部在对你公司2017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相关事项。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4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22
标题关于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83号
批复原因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称,公司拟以截止2018年3月15日总股本436,226,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我部对此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3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21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6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6号),就公司和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深圳宏升成长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90%出资及拟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相关事项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2017年12月27日,公司出具《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岭南园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8号
批复原因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8号),就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深圳前海赢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赢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岭南粤信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事项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现对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7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23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樟树市华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希投资”)、樟树市山水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水泉投资”)持有的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水务”或“标的公司”)90%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28
标题岭南园林: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81号
批复原因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5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就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予以关注并问询。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提及事项,公司已向深交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标题岭南园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5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5日,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85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深交所审查过程中发现需关注的事项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30
标题岭南园林:关于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1号
批复原因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园林”、“上市公司”、“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并于2016年4月25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31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04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08号
批复原因2015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08 号),就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清科岭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对该事项相关内容进行回复说明。
批复内容2015年11月6日,公司出具《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函》,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5-30
标题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9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指出相关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修行情况逐一进行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11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5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56号),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4月10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称‘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8日开市时起复牌。’但直到2015年5月8日上午,你公司才向我部提交了延期复牌申请。2015年5月8日午间,你公司才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时整改,认真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整改和落实。根据关注函提出要求,公司组织证券部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的保荐机构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信息披露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未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22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05号
批复原因2015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72号),就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开市起停牌前两项重大事项(“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与肥西县人民政府以及中建国际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签署《合肥市肥西县园林基建项目PPP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保密情况,以及公司、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存在异常交易账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2015年3月16日,公司出具《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3-10
标题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72号
批复原因2015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72号),就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开市起停牌前两项重大事项(“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与肥西县人民政府以及中建国际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签署《合肥市肥西县园林基建项目PPP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保密情况,以及公司、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存在异常交易账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2015年3月16日,公司出具《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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