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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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4
标题巢湖云海镁业受到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镁还原车间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作业区未设置高温检测设施并记录,安排员工在高温区工作时间超长,对“6·2”中暑事故(一人因热射病救治无效死亡)发生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罚款22万元
处理人巢湖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4
标题南京云开合金受到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将危险化学品金属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批复内容罚款5万元
处理人南京市溧水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4
标题巢湖云海镁业受到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2020.11.24)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将厂区内维修、新建、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发包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但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导致2020年6月1日发生一起1人从高处坠落并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罚款3万元
处理人巢湖市应急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7-20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7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8-05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18
标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号自律处分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银行间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2019]17号
批复原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号自律处分决定书
批复内容对中兴华所给予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
处理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20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子公司运城云海安全事故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运安监罚[2018]008号、运安监罚[2018]001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3日零时许,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运城云海铝业有限公司发生铝棒铸井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1.封堵分流盘进铝口的石棉毡松动,致使大量的高温铝液流入相对封闭的铸井内遇水瞬间产生大量高压蒸汽发生爆炸;2.炉后熔铸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发现封堵分流盘的石棉毡松动,也没有进行处置。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足。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运安监罚[2018]0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运城云海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 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运安监罚[2018]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运城云海负责人处以人民币4.5553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子公司运城云海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3日零时许,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运城云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城云海”)发生铝棒铸井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轻伤住院。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做好善后工作。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14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博环罚字[2017]320号、博环罚字[2017]488号
批复原因经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对惠州云海大气排放物检测,经对VOC无组织废气和臭味采样检测,大气排放物超出排放标准。 惠州云海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对惠州云海做出行政处罚,合计处以罚金人民币1950000元。惠州云海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环保局或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人惠州市博罗县环境保护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9-1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肖海东)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11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肖海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5年1月29日至7月14日,肖海东控制使用7个账户 肖海东控制使用“肖某昌”“杨某平”“杨某程”“陈某秀”“杨某”证券账户及“肖某昌”“杨某”信用账户等7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账户组各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与去向相互交叉且集中,资金主要直接来源为肖海东、杨某(肖海东妻子)。证券账户委托下单使用的交易地址存在交叉相同且与肖海东出入境记录和航班信息高度吻合。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开户留存电话存在交叉相同。账户组各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姻亲或其他紧密关系。“肖某昌”“杨某平”“杨某程”“杨某”账户的名义持有人或操作人均称肖海东对涉案账户进行决策、操作,并称“陈某秀”账户根据肖海东或杨某建议操作。肖海东承认控制和使用涉案账户并操作了大部分账户,并对“陈某秀”账户的操作决策有重要影响。账户组绝大多数操纵交易由肖海东本人操作,少量交易由杨某按其指令操作。 二、肖海东控制使用账户组交易“通光线缆”等12只股票,获利13,413,747.87元 (一)账户组交易“通光线缆”的情况 2015年5月6日至5月26日,账户组通过在短时间内大量发出买入委托指令,买入价格呈阶梯式上升,迅速大幅推高股价,然后迅速对尚未成交的买入委托指令撤单,对通光线缆股价造成影响,获利8,724,484.65元。 (二)账户组交易“永贵电器”的情况 2015年3月23日至4月17日,账户组在3月31日、4月3日、4月9日、4月10日、4月15日、4月16日等6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18,817,942.27元。 (三)账户组交易“汉得信息”的情况 2015年5月22日,账户组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314,826.24元。 (四)账户组交易“司尔特”的情况 2015年1月29日至3月19日,账户组在3月6日、3月9日、3月10日等3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1,106,774.16元。 (五)账户组交易“力源信息”的情况 2015年4月8日至4月27日,账户组在4月20日、4月21日、4月23日等3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4,861,364.33元。 (六)账户组交易“宜安科技”的情况 2015年3月26日至4月16日,账户组在4月8日、4月9日等2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2,517,723.97元。 (七)账户组交易“国祯环保”的情况 2015年5月11日至5月28日,账户组在5月15日、5月19日、5月21日、5月25日等4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6,460,400.31元。 (八)账户组交易“快乐购”的情况 2015年1月15日至7月14日,账户组在2月17日、5月19日、5月20日、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6月3日、6月5日等9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3,711,816.34元。 (九)账户组交易“云海金属”的情况 2015年4月2日,账户组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597,366.43元。 (十)账户组交易“万邦达”的情况 2015年3月18日至5月27日,账户组在4月29日、5月7日、5月8日等3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1,191,279.95元。 (十一)账户组交易“凯发电气”的情况 2015年5月21日至7月14日,账户组在5月22日、5月27日、6月1日、6月2日、6月23日、6月25日、6月30日、7月2日等8个交易日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亏损4,274,944.17元。 (十二)账户组交易“卫士通”的情况 2015年3月24日,账户组存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多次盘中全部或部分撤销委托并反向卖出股票行为,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467,398.66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账户交易流水、硬件信息、相关交易数据、交易所计算数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肖海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肖海东违法所得13,413,747.87元,并处以40,241,243.61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2-17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楼建峰)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楼建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传递与公开过程 二、楼建峰知悉内幕信息情况 三、楼建峰控制相关账户内幕交易情况 楼建峰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楼建峰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0-23
标题证监会拟对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日前,证监会对“证监法网”第七批专项行动中的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调查、审理完毕。该12宗案件已进入告知程序。 12宗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 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包括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00ETF案、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 第二类为2宗利用融券机制操纵市场案件,包括陈某宇涉嫌操纵“西部证券”股票价格案、江某涉嫌操纵“国元证券”、“吉林敖东”股票价格案。 第三类为1宗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业涉嫌操纵“银华恒生H股B”价格案。 第四类为1宗特定时间段操纵案件,系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国光股份”、“国农科技”、“鸿特精密”、“金宇车城”、“科恒股份”、“万福生科”等6支股票价格案。 第五类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纵案件,包括肖某东涉嫌操纵“通光线缆”、“永贵电器”、“汉得信息”、“司尔特”、“力源信息”、“宜安科技”、“国祯环保”、“快乐购”、“云海金属”、“万邦达”、“凯发电气”、“卫士通”等12支股票价格案,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唐某涉嫌操纵“渤海活塞”股票价格案,彭某涉嫌操纵“美都能源”、“石英股份”等2支股票价格案,瞿某淑涉嫌操纵“恒源煤电”、“中科英华”、“东风汽车”、“安阳钢铁”等4支股票价格案。 这些案件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参与主体种类多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既有境内公司,也有境外公司。第二,部分操纵行为系不同市场主体合谋进行。第三,涉案金额巨大,手法新颖,当事人通过滥用交易规则,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和作用的正常发挥,对证券市场起到了助涨助跌的作用,加剧了股市的异常波动。第四,部分操纵案件还伴随信息披露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会拟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0,820,449.17元,并处以62,461,347.51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011,940.16元,并处以42,035,820.4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中一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责令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55.87万元,并处以2,567.61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某宇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江某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某境外企业违法所得680,562.36元,并处以2,041,687.0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68,569.86元,处以30,805,709.5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肖某东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229,148.71元,处以216,987,446.13元罚款;没收吴某乐的违法所得173,544,302.74元,并处以520,632,908.22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415,733.94元,并处以442,247,201.82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唐某违法所得30,591,938.79元,并处以91,775,816.37元罚款;没收彭某违法所得727,735.78元,并处以2,183,207.34元罚款;没收瞿某淑违法所得31,162,865.22元,并处以93,488,595.66元罚款。上述12宗案件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16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15]156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5]156号),主要情况如下: 江苏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台州云泽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云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台州云泽会计核算问题。2013年初台州云泽存在通过预付账款科目同时核算非经常性资金往来和购货资金往来的问题,台州云泽预付账款会计科目使用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 二是台州云泽入库单等原始单据未按规定保存。经查,台州云泽出具的《进货物资分类明细账》未保存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仅保存电子清单,且数据不全。《进货物资分类明细账》不仅是入库验收单据,也是结算及往来对账的依据,台州云泽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违反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98)财会字第32号)第十二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小组,并实施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29
标题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完成环保整改并摘牌验收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合环核察函[2014]342号
批复原因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云海”)于2014年9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巢湖市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通告了合肥市环保局专项检查组对巢湖云海现场环保核查的结果: 1.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厂内污水处理站加药桶内无药剂,氧化池内无活性污泥,设施无运行记录和台账,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擅自停运;废水总排口无标识牌,无法确定为总排口; 2. 厂区雨污混流,未建设初级雨水收集池; 3. 回转窑生产线白云石投料口未安装集气罩和喷淋设施,不能有效全收集,存在着严重的扬尘现象; 4. 煅烧窑尾气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未妥善收集,直接洒落地面,不能有效全收集,存在着严重的扬尘现象; 5. 还原炉冷渣倒料口除尘器不能正常使用,冷渣倒入倒料口时产生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6. 镁还原渣在厂区内多处露天堆放,且无“三防”设施; 7. 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规范,无收运记录和管理台账; 8. 现场未见公司的事故风险防范文本;未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见2013年和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相关培训材料;未见二氧化硫可能发生泄漏气体的环境安全预案; 9. 据公司环保负责人介绍: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全部以外协购置。现场调阅采购协议,部分材料不全,未见相关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未有相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 生产厂内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粉尘扬散现象严重。
批复内容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对巢湖云海环保整改工作组织了现场核查验收。核查组实地踏勘了巢湖云海的整改情况,审核了有关资料,听取了关于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情况的汇报。核查验收组认为巢湖云海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经审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巢湖云海整改工作通过验收并予以摘牌。
处理人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1-14
标题云海金属: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14]467号
批复原因2014年11月14日,江苏证监局对云海金属出具了苏证监函[2014]46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公司未及时履行巢湖云海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事项的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在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后,公司积极地进行了整改,并于2014年11月15日出具了云海金属字[2014]20号《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整改的报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0-24
标题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云海”)于2014年9月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巢湖市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通告了合肥市环保局专项检查组对巢湖云海现场环保核查的结果: 1.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厂内污水处理站加药桶内无药剂,氧化池内无活性污泥,设施无运行记录和台账,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擅自停运;废水总排口无标识牌,无法确定为总排口; 2. 厂区雨污混流,未建设初级雨水收集池; 3. 回转窑生产线白云石投料口未安装集气罩和喷淋设施,不能有效全收集,存在着严重的扬尘现象; 4. 煅烧窑尾气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未妥善收集,直接洒落地面,不能有效全收集,存在着严重的扬尘现象; 5. 还原炉冷渣倒料口除尘器不能正常使用,冷渣倒入倒料口时产生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6. 镁还原渣在厂区内多处露天堆放,且无“三防”设施; 7. 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规范,无收运记录和管理台账; 8. 现场未见公司的事故风险防范文本;未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见2013年和201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相关培训材料;未见二氧化硫可能发生泄漏气体的环境安全预案; 9. 据公司环保负责人介绍: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全部以外协购置。现场调阅采购协议,部分材料不全,未见相关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未有相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 生产厂内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粉尘扬散现象严重。
批复内容2014年10月10日合肥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对巢湖云海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处罚相对人: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案由:大气污染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3万元,责令整改
处理人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31
标题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08]292号
批复原因1.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2.其他
批复内容此次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今后,公司将抓住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契机,对整改计划中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运作,巩固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成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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