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9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张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岛证监局[2023]2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授权投资期限到期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8月3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和5,000万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并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13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52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经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你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你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前述授权投资期限到期后,你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8月3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和5,000万元。
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2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为更好地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7月9日前回复问询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10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5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在2019年10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4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11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控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13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0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0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财务顾问核查上述事项后发表明确意见,在2019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7-09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青岛证监局[2019]16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6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14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你公司对外披露《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在问题8中,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软控(美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美洲)”)持有TestMeasurementSystems,Inc(以下简称“TMSILLC”)TMSILLC85%的股权。2018年11月30日,软控(美洲)与TMFUTURE,IN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TMSILLC85%股权以5.00万美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办妥股权交割手续及收回股权转让价款。截至2018年11月30日,TMSILLC净资产为-414.81万美元,上述交易产生投资收益2,454.20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2.14%。你公司未及时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9.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5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9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软控股份”)于2019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06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27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软控股份”)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7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87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1月22日,你公司子公司青岛科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自动化”)与关联自然人龙进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龙进军转让其所持有的控股公司青岛科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并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龙进军应支付剩余40%股权转让款。2018年1月17日,科捷自动化与龙进军签署了《关于青岛科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剩余40%转让款支付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30日前。同时龙进军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全部付清款项止,按6%年化利率向科捷自动化支付延期补偿。你公司对上述逾期付款事项及补充协议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我所问询之后,才于2018年5月31日补充披露上述协议及履约的进展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和第7.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5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9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软控股份”)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9号)。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06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35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9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31日,你公司披露拟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列斯”)、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斯新能源”)共同发起设立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80,002万元。其中,瑞元鼎实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控制的企业,上述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关注函中的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50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31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6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8月31日,你公司披露拟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列斯”)、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斯新能源”)共同发起设立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80,002万元。其中,瑞元鼎实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控制的企业,上述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请你公司严格遵守本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在基金投资事项筹划和实施过程中,建立有效的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8-22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事项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固收部关注函[2017]第77号 |
批复原因 | 一、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第一年利息的支付均使用一般账户,未使用专项账户,同时一般账户内存在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收付。
二、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章节以数据列表方式列示了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对同比变动超过30%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披露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第六十五条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我所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请你公司上述事项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作出说明,于8月29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答复;涉及补充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债券存续期管理,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
处理人 | 深圳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5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0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12 |
标题 | 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59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度,你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46,937.39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223.95%,其中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5,679.85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70.24%,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1,257.54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3.71%。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在2017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7年4月25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25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公司向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青岛软控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重工”)100%股权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15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41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2-31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6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刘峰的配偶祝琳在公司2015年一季报披露前30日内,于2015年4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2800股,交易金额为51094.40元。祝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刘峰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管,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严格遵守本所业务规则,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5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非常关注,请刘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刘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11-18 |
标题 | 软控股份:关于子公司抚顺伊科思发生燃爆事故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11月17日晚18:20许,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伊科思”)工厂的碳五分离装置发生燃爆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抚顺市政府相关领导、化工救援专家、公司总裁及抚顺伊科思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应急处置,火势在21:30许得到有效控制住,余火随后悉数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
批复内容 | 据现场化工方面的专家初步评测,抚顺伊科思工厂生产方面遭受的损失不大,且事故涉及的资产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公司已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报案并启动出险程序。事故原因后续还将组织权威化工专家进一步认真核查。公司将派工作组参与事故调查,并对伊科思工厂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2 |
标题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2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问询函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4-21 |
标题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配偶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4月17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刘峰先生的配偶祝琳女士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本公司股票2,800股,成交均价为18.248元/股。其本次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7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上述违规情况的发生是由于祝琳女士对相关规定、规则认识不到位,误触了定期报告窗口期的限制,对此刘峰先生和祝琳女士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歉意,已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开展自己及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2-10 |
标题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96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4月22日,鹏元资讯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1软控债”信用等级从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评级下调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多、营业利润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的情况,完善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和催收制度,并成立销售信用风险控制委员会,对销售信用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和全过程跟踪与风险控制。从公司历年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来看,未发生过坏账注销情况,公司下游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的轮胎制造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关于主营毛利下滑较多,主要受橡胶轮胎行业的投资下降、个别重大合同的影响以及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所导致,随着行业的回暖以及公司战略的稳步推进,公司2014年1-9月毛利率已经开始逐步回升。另外,公司2013年度营业利润为负,但考虑到当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的因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80.00万元,仍较2012年度增长38.80%。
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公司成立了专项小组对《关注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根据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认真落实到了公司的日常工作中,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0-21 |
标题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青岛证监局自2013年9月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10月21日发出《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信用赊销审批权限、应收账款管理和战略客户信用赊销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核查整改,制定了整改计划,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监管关注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根据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认真落实到了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整改成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公司将整改计划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青岛证监局、深交所。并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青岛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