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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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6
标题通化金马: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2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1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6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吉林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4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通化金马、晋商联盟、北大世佳、刘成文、刘彩庆、李建国、李明泽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2-06
标题通化金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东于兰军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买卖通化金马股票的情况说明》,其股票账户于2021年2月4日买卖公司股票10000股,已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通知于兰军先生其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经过了解,于兰军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于兰军先生对公司的调查予以积极配合,对于其本人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于兰军先生将以此为戒,加强股票账户的管理,严格控制账户的操作流程。根据核实情况,鉴于于兰军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负,公司董事会不予以收回。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6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1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22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52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13日,我部向你公司发出2018年年报问询函,重点就报告期收购子公司在并表前后盈利能力变化较大等问题进行问询。5月2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涉及内容的补充更正公告》,将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报告期收购的安阳市源首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日至期末实现的营业收入由2.43亿元更正为1,158.7万元,将其购买日至期末实现的净利润由4,766.75万元更正为372.95万元。同时,你公司还修正了分季度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2017年、2018年的存货销售、生产及库存量。你公司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第7.4.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08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8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04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7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并请律师对上述问题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相关说明及法律意见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至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3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3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1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上述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30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5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6
标题七台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七卫医罚[2017]24号)
相关法规《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七卫医罚[2017]24号
批复原因认定七煤医院因违反消毒技术规范,感染性医疗废物未合规处理,放射诊疗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候诊室未进行空气质量检测,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七煤医院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七台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1
标题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黑卫医罚[2017]101号)
相关法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文件批号黑卫医罚[2017]101号
批复原因认定七煤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医疗结构卫生的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未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配套设备。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8,000元整,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人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20
标题七台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七食药监械罚[2017]稽2-0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七食药监械罚[2017]稽2-01号
批复原因认定七煤医院使用的齿科氯化锌丁香酚水门汀已超过有效期限。
批复内容处以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以及处以罚款20,000元。
处理人七台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31
标题七台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七建罚字[2017]第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文件批号七建罚字[2017]第1号
批复原因认定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七台河七煤医院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未依法招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批复内容依法处以罚款20,725元整。
处理人七台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3
标题通化金马:对深交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号)。
批复内容我公司根据贵部要求,对所涉及问题组织各相关中介机构讨论、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4-23
标题通化金马:董事会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关注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公司仙藜口服液产品因虚假宣传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的相关报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 报道中所涉及内容,来自国家药监局网站4月20日发布消息: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仙藜口服液”,该产品通过广播健康咨询的方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批复内容公司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了核实,为了便于投资者全面详细了解情况,现就有关媒体报道传闻事项说明。
处理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通化金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号)。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3-05
标题通化金马:董事会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药品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11月17-1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圣泰生物进行了跟踪检查,经过检查,国家食药监总局认定:“圣泰生物血栓通注射液所用外购原料三七总皂苷执行的质量标准与圣泰生物应执行的标准不一致,两者在提取溶媒浓度、含量控制指标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国家食药监总局责令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三七总皂苷的提取物使用备案。
批复内容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6年3月1日在其网站上公开了对圣泰生物的处理措施:“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及药品GMP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上述情况开展调查,责令其停止血栓通注射液的生产,撤销其三七总皂苷的提取物使用备案,要求企业对相关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调查处理企业违规行为”。 圣泰生物的整改措施。2015年圣泰生物从自身发展需要,已经开始筹建“血栓通原料提取车间”,预计2016年下半年投入生产,该项目投产后可以全部解决血栓通的原料问题。
处理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8-27
标题通化金马:关于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
批复原因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根据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反馈意见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8-19
标题通化金马: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9号)。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5-30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恢复本公司停产品种生产的批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通食药监安[2014]46号
批复原因公司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
批复内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本公司停产品种恢复生产,时间从2012年8月15日起。同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同意本公司免于行政处罚的请求,公司应缴纳全部罚款。本次交纳罚款共涉及金额6173437.70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项罚款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对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01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29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1年向实际控制人"通化市二道江财政局"提供借款320万,该借款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化市二道江财政局"至2012年6月29日偿还该借款。
批复内容公司的整改措施为:公司收到监管函后,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进行了通报,并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证券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6-01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24号
批复原因司在2007年至2011年年报“公司控股股东情况”部分,均披露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结构图”部分,披露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同一文件中对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前后不一致。
批复内容公司的整改措施为:2012年8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更正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原为“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公司在披露2012年年报时,“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结构图”部分披露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财政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16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吉证监函[2012]75号
批复原因(1)2012年4月15日,央视新闻等媒体对9家制药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的情况进行报道,其中涉及你公司相关产品,你公司直至2012年4月21日才对该报道进行澄清披露。 (2)2012年4月15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生产的胶囊存在铬超标问题,你公司在2012年4月25日的公告中披露“2010年5月11日,公司临时从浙江新昌卓康胶囊有限公司购进100万粒胶囊,全部用于四个批次清热通琳胶囊和断血流胶囊生产。除这100万粒外,公司没有再向浙江新昌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及央视曝光的铬超标的胶囊供应商采购胶囊”,未披露你公司从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采购胶囊的事实。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认识,提高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措施取得了成效,此后没有发生此类事件。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08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胶囊剂产品检验进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
批复内容公司产品使用的胶囊和库存胶囊已由省药监局封存抽样、进行检验,目前正在检验当中。公司本次胶囊生产线被查封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其他财务影响暂不能确定,公司需要在整改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公司在继续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认真整改的同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药监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01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30号
批复原因(1)信息披露不及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27日公布的胶囊剂药品抽检结果,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10601的清热通淋胶囊,批号为20111001的天麻胶囊,胶囊中铬含量超过国家《2010版中国药典》规定。公司于2012年5月8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2)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 公司201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胶囊剂产品处理情况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除临时从浙江卓康胶囊有限公司采购100万粒胶囊外,没有再向央视曝光的铬超标的胶囊供应商采购胶囊。 公司2012年5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胶囊剂产品检验进展的公告》披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27日公布公司铬超标产品,其胶囊来源于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丸厂。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认识,提高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措施取得了成效,此后没有发生此类事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2-04-21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监部门对公司使用“问题胶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
批复内容省、市药品监管部门查封了公司胶囊剂生产车间,对公司“问题胶囊”流向进行排查,对现有胶囊剂的成品、半成品、包材进行就地查封,现场封存取样送检验部门重新检验。
处理人药监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01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23号
批复原因2012年4月15日,央视新闻等媒体对9家制药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其中涉及公司相关产品,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才披露该报道相关公告。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认识,提高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措施取得了成效,此后没有发生此类事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0-25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吉林监管局[2010]3号
批复原因(1)规范运作方面 1)公司“三会”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尚需提高。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没有日常工作记录,发挥作用有限,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没有形成与审计人员的初次沟通记录。 3)监事会缺少日常工作记录,监事会发挥作用有限。 (2)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未按要求披露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的到期年度及对应金额。 (3)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 1)公司尚未建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虽设立了审计部门,但审计工作均为财务部工作人员兼任,缺乏独立性。 3)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 (4)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 1)通化市都得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问题 2)往来款项核算问题 你公司往来款项明细表部分账户上期期末与本期期初不符,预收款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存在财务风险,应尽快清算核销。
批复内容(1)规范运作方面 1)关于“三会”资料规范性和完整性方面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公司“三会”资料中,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统一订装。公司在有选举董事、监事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载明候选董事、监事的详细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留存与会股东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的复印件。 2)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方面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班子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3)监事会日常工作方面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截至2010年末,公司的可抵扣亏损已届满5年,实际可抵扣亏损余额为零,2010年年报无需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的到期年度及对应金额。 (3)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 1)制度建设方面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201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于2011年3月18日进行了公告。 2)关于审计部门独立性问题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201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审计部的议案。公司审计部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活动进行审计与监督。同时,公司对审计部的人员进行了调整。 3)关于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产权的问题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公司在2010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提交的整改报告中,对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产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由于政府原因,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政府相关部门虽然承认事实上产权归我公司所有,但至今也没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虽然上述房产没有办理产权证,但全部位于公司院内,产权清晰,原值确认准确,符合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 (4)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 1)关于通化市都得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的问题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经公司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在2010年年报中已按照权益法核算公司对通化市都得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关于公司往来款项核算问题 公司的整改措施为:根据公司在2010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提交的整改报告,公司已成立财务二部,同时二道江区区政府抽调了部分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配合公司专门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对账整理,已经整理完成近15个省份。公司将在此部分往来款项彻底查清后统一调整账目。
处理人吉林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9-25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高管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2-28
标题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长春证监发[2004]9号
批复原因《公司章程》未及时修改;“三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批露存在遗漏、批露不清晰;个别会计科目处理不当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9月1日至5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4年1月30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长春证监发[2004]9号,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反思。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本着勤勉尽责、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
处理人长春特派办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7-06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及时披露出售股权、提供资金、重大关联交易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5-25
标题关于对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4.1、6.2、7.4.1条和《通知》,《上市规则》第12.1条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及时预警或预亏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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