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5000234),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20-2022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5000234),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20-2022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广州天极、立亚新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8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子公司立亚特陶于2019年10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入库编号2019350681A0002315),享受该税收优惠;于2020年3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入库编号202035068100001279),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子公司毫米电子于2020年3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入库编号202035050200001709)。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5000019),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7-2019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5000019),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7-2019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广州天极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001001),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6-2018年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5000019),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7-2019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5000027),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4-2016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5000027),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4-2016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火炬控股及其子公司火炬国际系注册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本报告期内所得税税率为16.5%。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取得由福建设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5000027),有效期限为三年,本公司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