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企
从事谷物、油料等农作物的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苏垦已办理
收优惠的备案登记,并取得税务局的免税批复。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
告》(国税发〔2011〕第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
题的公告》(国税发〔2010〕第2号)的规定,江苏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
)的通知》(财税〔 〕 号)的规定,苏垦米业和苏垦麦芽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企业从事谷物、油料等农作物的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已办理税收优惠的备案登记,并取得税务局的免税批复。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本公司已办理税收优惠的备案登记,并取得税务局的免税批复。
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企业从事谷物、油料等农作物的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已办理税收优惠的备案登记,并取得税务局的免税批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第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0〕第2号)的规定,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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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企业从事谷物、油料等农作物的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已办理税收优惠的备案登记,并取得税务局的免税批复。
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并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拨付文件的财政性补贴于所得税免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