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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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西部黄金(克拉玛依)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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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第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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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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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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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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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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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度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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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度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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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文件第一条:“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度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