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根据2019年2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的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2019年2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的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16%税率的业务活动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业务活动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3464,有效期三年。
按照2021年4月12日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1]6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至2021年6月30日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3464,有效期三年。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3464,有效期三年。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按照2010年1月25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号)的文件,确定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六合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溧水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有线邦联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扬中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单位;按照2011年4月8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三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1]7号)的文件,确定江苏宜和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响水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单位;根据2014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的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3464,有效期三年。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10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987,有效期三年。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10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987,有效期三年。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按照2010年1月25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0]1号)的文件,确定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六合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浦口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溧水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扬中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单位;按照2011年4月8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发布第三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苏财税[2011]7号)的文件,确定江苏宜和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响水县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为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单位;根据2014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的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2年11月5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987,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