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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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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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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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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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公司以及位于上海的子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
(2)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
(3)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4)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同时根据2014年财政法第10条第1小段的描述:可征税收入全部或部分由利润或收入组成的法人或自然人,且不属于小企业征税体制的,当其亏损或盈利,但盈利不足以使被征的税高于这一金额(1%的申报营业额),确定最少征收申报营业额1%的税;
(5)位于西藏达孜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达孜县工业园区的各类企业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本公司以及位于上海的子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2)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3)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4)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同时根据2014年财政法第10条第1小段的描述:可征税收入全部或部分由利润或收入组成的法人或自然人,且不属于小企业征税体制的,当其亏损或盈利,但盈利不足以使被征的税高于这一金额(1%的申报营业额),确定最少征收申报营业额1%的税;(5)位于西藏达孜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按9%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本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
2、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
3、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4、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本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
2、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
3、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4、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 |
2013-1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额的5%、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
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额,主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出口商品按税法规定予以免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按当地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销售出口矿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原矿石按16%征收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额,主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出口商品按税法规定予以免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按当地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销售出口矿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原矿石按16%征收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额的5%、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
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
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额,主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部分出口商品按税法规定予以免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按当地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销售出口矿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原矿石按16%征收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额的5%、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务规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本公司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所得税;
2、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制定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中规定,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内的资本利得,按公司注册年限分别征收16%-17.5%的利得税,对于利润来源地为香港境外的资本利得,不征收利得税;3、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无需对资本利得缴纳利得税;
4、位于刚果(金)的子公司,根据当地税法及投资法规定,需对资本利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比率计缴利得税。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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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实业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
减半优惠政策,按照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009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 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09-1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子公司江西中科合臣实业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按照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2008、2009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按2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08-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2007 年9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07 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意,2007 年度按1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2007 年12 月,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爱默金山药业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07 年度。上海爱默金山药业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7 年度按1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子公司按33%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
2007-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6-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2006-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2005 年6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二年。公司2006 年度所得税实际按15%缴纳。 |
2005-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2005 年6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二年。公司2005 年度所得税实际按15%申报。 |
2005-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2003 年6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二年。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实际按15%缴纳。 |
2004-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2003 年6 月公司经上海市科学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二年。公司2004 年度所得税实际按15%缴纳。 |
200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0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3-06-30 |
增值税 |
0 |
17 |
|
营业税 |
0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2003-06-11 |
增值税 |
0 |
17 |
|
营业税 |
0 |
5 |
|
企业所得税 |
0 |
33 |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沪税所一(2001)第18 号文的批复2000 年度所得税减按15%征收,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沪税普字(2002)五减免第0727 号文的批复2002 年度所得税减按15%征收。2001 年度所得税实际按15%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