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7年8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7]196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41000369、GR201741000365、GR201741000508,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9年10月31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公示201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精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1941000470,有效期: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1]14号文,“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拉萨宇通顺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子公司西藏智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子公司深圳宇通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适用该政策,2019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7年8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7]196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41000369、GR201741000365、GR201741000508,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1]14号文,“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拉萨宇通顺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子公司西藏智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子公司深圳宇通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适用该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7年8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7]196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41000369、GR201741000365、GR201741000508,有效期: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40%)分享的部分,子公司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为9%。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2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3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达")于2015年2月收到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9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精益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证书编号:GF201441000018,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之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收到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8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40%)分享的部分,子公司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为9%。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2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3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达”)于 2015年2月收到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9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精益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证书编号:GF201441000018,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之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收到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8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40%)分享的部分,子公司西藏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为9%。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2年1月,母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根据相关规定,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2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3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达")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1000036,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5年2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9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精益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证书编号:GF201441000018,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之子公司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7,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根据相关规定,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2月,相关部门下发(豫科[2015]18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1000086,有效期: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7米以内10-23座(含23座)客车收入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分公司为就地预缴汇总清算;利得税, 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于 2008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12 年 1 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12】8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将连续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税率是15%,分公司为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税率是25%;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税率是16.5%,利得税,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12年1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12】8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将连续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
2012-12-31 |
个人所得税 |
|
|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12年1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12】8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将连续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2-06-30 |
个人所得税 |
|
|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12年1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12】8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1-12-31 |
房产税 |
1.2 |
1.2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
个人所得税 |
|
|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2012年1月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12】8号《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1000119,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08】175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2008 年11 月24日,本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41000076。有效期为3 年。税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为15%。
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率为24% |
房产税 |
1.2 |
1.2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
个人所得税 |
|
|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08】175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0841000076。母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为15%。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0-06-30 |
房产税 |
1.2 |
1.2 |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 15%
海口耀兴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
海口耀兴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20%
海口五岳实业有限公司 20%
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 15%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08】175 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GR200841000076。母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为15%。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01]202 号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子公司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本年度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名称 税率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 15%
海口耀兴公共汽车有限公司18%
海口耀兴汽车出租有限公司18%
海口五岳实业有限公司18%
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销售服务分公司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服务分公司15%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豫科【2008】175号关于认定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41000076。
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年1月1日从33%、15%调整为15%、18%。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税[2007]75号《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公司购建的除不动产以外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自2007年7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进行抵扣。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5%
海口耀兴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15%
海口耀兴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15%
海口五岳实业有限公司 15%
兰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 15%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
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税[2007]75 号《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公司购建的除不动产以外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自2007 年7 月1 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进行抵扣。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郑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33%,所得额为收入的14%;郑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在许昌属地交缴所得税,所得税税率33%,所得额为收入的10%;濮阳居安置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33%,所得额为收入的10%;洛阳市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和新乡绿都置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33%,当地税务局尚未确定核定征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 年3 月16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将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 年1 月1 日从15%、33%调整为15%、25%。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
2007-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6-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6-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5-12-31 |
资源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5-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4-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3-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2003-06-30 |
增值税 |
0 |
17 |
|
消费税 |
0 |
5 |
|
营业税 |
0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2-12-31 |
增值税 |
0 |
17 |
|
消费税 |
0 |
5 |
|
企业所得税 |
0 |
33 |
|
2002-06-30 |
企业所得税 |
0 |
3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增值税 |
0 |
17 |
|
消费税 |
0 |
5 |
|
2002-02-26 |
企业所得税 |
0 |
33 |
|
2001-12-31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7.18 |
|
消费税 |
0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增值税 |
0 |
17 |
|
2001-06-30 |
增值税 |
0 |
17 |
|
消费税 |
0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企业所得税 |
33 |
17.18 |
|
2000-12-31 |
企业所得税 |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