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3)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2月01日,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公司的分公司于2019年并入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的所得税优惠。本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充电猫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报告期本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充电猫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3)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2月01日,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公司的分公司于2019年并入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分公司本年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2月01日,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5000405,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本公司的分公司于2019年并入本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本年本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所得税优惠。
(5)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本公司的子公司武汉星云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武汉星云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本公司的子公司星云自动化及武汉星云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度星云自动化及武汉星云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4)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0月,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5000209,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年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自2011年至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0月,本公司经复审合格,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35000209,有效期三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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