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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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5年8月1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乌经地税所备字[2015]190号《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约定,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子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年12月4日,杭州沃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5076,有效期三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15%。
②杭州上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年12月4日,杭州上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2911,有效期三年,2020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③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年12月2日,广州大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7686,有效期三年,2020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④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7月11日,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喀经开国税通 [2017]407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公司2017年7月11日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⑤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7年12月12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乌经国税通【2017】5293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公司2017年12月12日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杭州沃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5076,有效期三年,2019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9年12月4日,杭州上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2911,有效期三年,2019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9年12月2日,广州大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7686,有效期三年,2019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立昂智维、杭州修格、杭州多阳、杭州道渠、浙江恒华、北京黄蚂蚁、广州上岸、杭州玉格、杭州萱汐、海南新声代、广州中景、杭州尊软、杭州中佰、杭州逐梦、杭州十指、北京博锐、云桥网安、杭州极趣、温州慷璐、青橙文化、杭州欣阅、盈赢信息、蓝动信息、德圭信息、北京万里、佛山明茂属于小微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8月1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乌经地税所备字[2015]190号《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约定,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7月11日,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喀经开国税通 [2017]407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公司2017年7月11日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本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8月1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乌经地税所备字[2015]190号《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约定,公司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7月11日,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喀经开国税通 [2017]407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受理公司2017年7月11日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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