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6)2022年3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适用该政策。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5)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将财税〔2018〕9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适用。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2002473,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0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42000176,有效期三年。2013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复审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6年12月13日,公司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2000680,有效期三年。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2002473,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湖北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1号)的规定,经武汉市江夏区国家税务局审批确认,公司自主开发、生产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的规定,公司销售军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军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下发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公司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退税。
(4)2017年11月28日,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湖北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2001007,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0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42000176,有效期三年。2013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复审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6年12月13日,公司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20006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7年11月28日,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湖北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2001007,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0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42000176,有效期三年。2013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复审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6年12月13日,公司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20006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湖北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操作规程》(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1号)的规定,经武汉市江夏区国家税务局审批确认,公司自主开发、生产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8号)的规定,公司销售军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军品免征增值税合同清单下发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公司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退税。
(4)2017年11月28日,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湖北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42001007,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0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被批准并获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042000176,有效期三年。2013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复审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6年12月13日,公司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20006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