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21年9月18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1513,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至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1003660,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1195,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13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00%在税前摊销。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21年9月18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1513,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至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18年10月17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麦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备案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至2018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18年10月17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麦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备案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至2018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①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18年10月17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麦公司2018年至2020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备案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至2018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①2015年10月28日,本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5年至2017年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本公司子公司北麦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麦公司2015年至2017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备案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至2018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0%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至2021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5年10月28日,本公司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5年至2017年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北麦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麦公司2015年至2017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属高新技术软件企业,于2012年11月12日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北京麦克斯韦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5年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5%计缴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