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118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118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118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012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911001143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811001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自2018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5)本公司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93100054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6)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201100529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409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300003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911001143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811001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自2018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93100054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光环新网(上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409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300003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5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241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5)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811001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8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409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71300003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7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5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241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0556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41300016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510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4)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61100241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6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0556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41300016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0556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推广服务收入为增值税应税收入,增值税率为3%。
本公司及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自2014年6月1日起按增值电信服务类别纳入电信业营改增,增值税税率为6%。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以前为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为营业收入的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719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1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项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的规定,公司在通过复审之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推广服务为增值税应税收入,增值税率为3%。 |
营业税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北京光环恒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博凯创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为营业收入的16%(2012年6月份之前应纳税所得率为20%,2012年6月起变更为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719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1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06-30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子公司北京光环恒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1年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2年起企业所得税率为25%;子公司北京瑞科新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博凯创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子公司光环云谷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率为营业收入的16%(2012年6月份之前应纳税所得率为20%,2012年6月起变更为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GR20081100012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8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719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11年开始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