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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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自2018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13001801,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8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
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813001801,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8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香港所得税 |
16.5 |
16.5 |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13000022,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5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5年09月29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513000022,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5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13000154,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2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4-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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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15%,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本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13000154,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2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出口产品退税率为15%。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出口产品退税率为15%。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 号)要求,本公司于本公司于2012 年11 月6 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2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13000154,有效期为3 年。本公司自2012 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06-30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13000154,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12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15%,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6日收到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13000154,有效期:三年。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计缴。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本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13000052,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09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出口产品退税率为15%。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 号)要求,本公司于2009 年9 月15 日被确定为河北省2009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913000052,有效期为3 年。本公司自2009 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4 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
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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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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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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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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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其中,出口产品2009年6月1日之前退税率为13%;2009年06月01日之后退税率为15%。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适用税率为25%;2009年9月15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获得编号为GR20091300005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2009年-2011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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