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3001208,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本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7521,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500089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51000307,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3001880,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3340,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2299,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2408,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3001208,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21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4007521,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500089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51000135,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3001880,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3340,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2299,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13002408,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广东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依据南宁市青秀区国定税务局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南青国税审字[2014]1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依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通[2014]19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领创先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2019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冀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0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1300042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8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8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5365,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依据南宁市青秀区国定税务局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南青国税审字[2014]1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4)依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通[2014]19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8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4034,税收优惠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7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13000012,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冀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2月取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51100283,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11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13000921,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0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1300042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7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先河科迪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1535,税收优惠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依据南宁市青秀区国定税务局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南青国税审字[2014]1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4)依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通[2014]19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0416,税收优惠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9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13000049,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6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1535,税收优惠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依据南宁市青秀区国定税务局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南青国税审字[2014]1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4)依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通[2014]19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2013年3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2013年开始盈利)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9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13000049,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5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44001535,税收优惠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依据南宁市青秀区国定税务局出具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南青国税审字[2014]1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4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
(4)依据四川省科学城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绵科国税通[2014]19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2013年3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2013年开始盈利)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9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13000049,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4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1、本公司一般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增值税。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3、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月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3年)。现高新技术企业正在复审,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一般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增值税。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3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3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3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公司本部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5%。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一般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增值税。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3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2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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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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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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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3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1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注1、本公司一般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增值税。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注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11]100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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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5 |
5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公司本部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5%。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08 年至2010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 年1 月取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1300018,有效期三年(2011 年-2013 年),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2011 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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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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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一般产品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后缴纳增值税。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00]25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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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5 |
5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公司本部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软件产品根据财税[2000]25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其入库税款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130001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15%。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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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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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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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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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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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先河中翼环保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先河中润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先河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先河金瑞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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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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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07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0613001A1248,根据通知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130001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15%。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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