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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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20年12月8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20年12月8日起三年。据此,本期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9年起三年。据此,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20年12月1日起三年。据此,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尔新材料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本公司之子公司道恩万亿目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此,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道恩目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20年12月8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20年12月8日起三年。据此,本期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9年起三年。据此,本期青岛润兴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20年12月1日起三年。据此,本期海尔新材料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鲁财税[20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月26日。据此,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润兴、海尔新材料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均享受按现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财税(2020)5号《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因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三)对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据此,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海尔新材料均按上述文件的第(三)项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本公司之子公司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目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7年12月28日起三年。据此,本期公司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9年起三年。据此,本期青岛润兴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于2017年12月25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据此,本期海尔新材料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鲁财税[20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月26日。据此,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润兴、海尔新材料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均享受按现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7年12月28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7年12月28日起三年。据此,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3年起三年。2016年青岛润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据此,青岛润兴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于2014年10月14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12月25日,海尔新材料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据此,海尔新材料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税收优惠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4年10月31日,本公司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4年起三年。据此,2014年-2016年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年12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3年起三年。2016年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据此,2013年-2018年度按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