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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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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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8年11月9日,中装园林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3575),认定中装园林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2、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200250),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3、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具体如下: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8年11月9日,中装园林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3575),认定中装园林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2.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200250),认定中装园林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18年11月9日,中装园林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3575),认定中装园林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
201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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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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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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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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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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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地政策执行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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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在2015年11月2日取得了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1502),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