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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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拇指玩、成都萤火虫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期三年,本期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相关规定,北京艾瑞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拉萨艾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萨掌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粒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羿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萨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暂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喀什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泰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指尖乾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拇指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喀什乐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萤火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巨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公司所属子公司符合条件的,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艾格拉斯科技、杭州搜影、北京拇指玩均于2016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期三年,本期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的相关规定,北京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艾瑞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北京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艾瑞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免交所得税。
(3)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及与达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在藏注册设立并符合发文所述条件的企业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达孜艾格拉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暂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 号)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艾格拉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喀什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泰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指尖乾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拇指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喀什乐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杭州搜听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201520152015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国 科火字〔 2015201520152015〕256256256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 3年( 2015201520152015-2017201720172017年)。公司 年)。公司 年)。公司 2015201520152015-2017201720172017年度享受高新技术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 15% 的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5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56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2015-2017年)。公司2015-2017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重庆巨龙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相关规定,艾格拉斯公司、北京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艾格拉斯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北京指尖乾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免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规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霍尔果斯艾格拉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浙江省2015 年拟认定1493 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浙高企字﹝2015﹞1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2015-2017年),2015-2017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限为3年。公司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重庆巨龙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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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子公司金华市巨龙制砂有限公司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3%计缴,本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17%计缴。
本公司及子公司金华市巨龙制砂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金华市巨龙制砂有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限为3年。公司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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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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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从价计征的,按计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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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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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限为3年。公司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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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安徽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限为3年。公司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的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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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以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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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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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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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限为3年。公司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微宏软件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等236家企业为2009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9〕289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自2009年至2011年。目前,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资料已递交,现已进入评审过程中,2012年1-6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四号文件的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之前,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的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审批,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从价计征的,按计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子公司福建省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江西浙赣巨龙管业有限公司及河南巨龙管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微宏软件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等236家企业为2009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09〕289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2011年享受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经重庆市荣昌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重庆巨龙管业有限公司2011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1-06-30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重庆巨龙、江西巨龙及河南巨龙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福建巨龙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本公司、江西巨龙、重庆巨龙和河南巨龙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福建巨龙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1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2008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09年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10年本公司和重庆巨龙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仍按25%的税率计缴;2011年1-6月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 |
房产税 |
1.2 |
1.2 |
|
个人所得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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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1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2008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09年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10年本公司和重庆巨龙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仍按25%的税率计缴;2011年1-6月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 |
200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1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2008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09年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10年本公司和重庆巨龙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仍按25%的税率计缴;2011年1-6月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1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2008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09年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2010年本公司和重庆巨龙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仍按25%的税率计缴;2011年1-6月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其他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