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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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及惠博普能源公司、凯特智能、中加诚信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北京凯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特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威县惠博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电力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免税政策;徐州亿通光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国税发[2009]80号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享受税收减半政策;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并交付香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0%。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公司2019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凯特智能、啄木鸟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中加诚信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9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凯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特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旅丰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西咸新区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徐州亿通光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享受税收减半政策。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并交付香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0%;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分公司, 2019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当期应税销售额核定利润率20%,并按照28%所得税率执行当地的最终纳税规定;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HI.LLC,根据蒙古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亿图格里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亿图格里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四级子公司HME INTERNATIONAL FZE(IRAQ),根据伊拉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油气行业3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DART ENERGY(FLG) PTE LTD,根据新加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ME INTERNATIONAL FZE免征所得税。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YPEC INC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税联邦税率21%,加州州税税率是8.84%。
其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42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公司于本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382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2017年8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172300021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凯特智能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取得编号为GR20163700105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啄木鸟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编号为GR20164100008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工程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编号为GR20171200086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天津惠博普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编号为GR20161200018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中加诚信公司2017年1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17110042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公司2017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2016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凯特智能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中加诚信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6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凯特高科2014年05月12日取得证书编号京R-2014-0316号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2014年04月21日取得证书编号京DGY-2014-1365、京DGY-2014-1364、京DGY-2014-1363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公司2013-2014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5-2017年度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适用1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并交付香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0%;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分公司,根据巴基斯坦2001年所得税法令,2016年企业所得税31%;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HI.LLC,根据蒙古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泛华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HME INTERNATIONAL FZE之子公司HME INT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15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15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2.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090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3.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2014 年7月24日取得编号为GF20142300000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4.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071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5.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加诚信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411001701号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4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2014-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正镶白旗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惠博普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能源管理公司)、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 H 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本公司之子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特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2011年9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GF20111100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本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诚信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软件实行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提供劳务增值税税率为6%;自2012年9月1日始,本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和奥普图公司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H H I.LLC增值税税率为10%,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营口科思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3%。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201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2011年9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GF20111100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08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2011年7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112300001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中加诚信公司2011年10月11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147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本公司子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诚信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软件实行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提供劳务增值税税率为6%;自2012年9月1日始,本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和奥普图公司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HHI.LLC增值税税率为10%,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营口科思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3%。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3-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2013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正镶白旗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惠博普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惠伊诺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伊诺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H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能源管理公司)、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营口科思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诚信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凯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正镶白旗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惠伊诺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凯特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自2012年9月1日始,本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和奥普图公司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H H I.LLC增值税税率为10%,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营口科思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3%,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诚信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软件实行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自2012年9月1日始,本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和奥普图公司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H H I.LLC增值税税率为10%,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营口科思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3%。 |
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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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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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2012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正镶白旗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惠博普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斯能源管理公司)、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四平科思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渭南科思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华油科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H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本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2011年9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GF20111100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2011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08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 H 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HHI.LLC增值税税率为10%。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1 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2011 年9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GF20111100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在享受减免优惠政策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2011 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08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2011 年7月25日取得编号为GR20112300001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H H I.LLC增值税税率为10%。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11 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1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2011 年9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GF20111100060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2011 年9月14日取得编号为GF20111100008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2011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正镶白旗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惠博普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 H 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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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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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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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大庆科立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北京奥普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图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H H I.LLC增值税税率为10%。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到2010年度止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1年度本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复核通过前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缴;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西国税减免字(2006)第8005号《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根据西国税高备字(2009)第8-0027号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书和国务院国发〔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09年——2010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2011年度本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复核通过前按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缴;
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1年度本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复核通过前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缴;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公司、科立尔服务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H H I.LLC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本公司2008 年12月取得编号为GR20081100095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0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2011年度在高新技术企业复核通过前维持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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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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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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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本公司2010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008 年12月取得编号为GR20081100095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规定,公司2010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惠博普机械、科立尔服务、奥普图科
技增值税税率为17%,蒙古H H I.LLC 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0%。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①本公司报告期内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新
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批复》(国函〔1988〕7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1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2007 至2010 年6 月30 日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报告期内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
务院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批复》(国函〔1988〕74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9 年1 月1 日至2010年6 月30 日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奥普图科技报告期内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
务院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批复》(国函〔1988〕74号)、《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2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月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2009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④惠博普机械、科立尔服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⑤蒙古H H I.LLC 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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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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