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20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3400238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2021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13400020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2022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26100224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4)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中星伟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6100143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星伟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5)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神剑裕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3400061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神剑裕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嘉业精密符合条件。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2020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3400238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20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3400238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83400102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2019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96100056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中星伟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6100143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星伟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2020年本公司子公司神剑裕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203400061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神剑裕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嘉业精密符合条件。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2017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3400141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83400102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2019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96100056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4)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中星伟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6100020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星伟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嘉业航空子公司嘉业精密2019年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7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3400141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2018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83400102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66100013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4)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中星伟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6100020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星伟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西安嘉业子公司嘉业精密2018年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2017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3400141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 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53400058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66100013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的规定,西安嘉业子公司嘉业精密2017年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按20%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 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中星伟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76100020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星伟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 2014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43400066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 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53400058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66100013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嘉业精密2016年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按20%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14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43400066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2)2015年本公司子公司黄山神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53400058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黄山神剑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
(3)2013年本公司子公司嘉业航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编号为GR20136100015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嘉业航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4]43号),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1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4000666,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具体见税收优惠及批文)。本公司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业已通过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自2011年度起公司仍可继续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通过专家评审,高企仍在有效期。目前公司企业所得税仍按15%的税率预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具体见税收优惠及批文)。本公司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安徽省2011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4000376,有效期3 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业已通过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自2011年度起公司仍可继续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具体见税收优惠及批文)。本公司的子公司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业已通过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自2011年度起公司仍可继续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业已通过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自2011年度起公司仍可继续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3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科高﹝2012﹞12号),本公司业已通过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自2011年度起公司仍可继续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08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34000544,有效期三年。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率。自2011 年1 月1 日起本公司按15% 所得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2008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34000544,有效期三年。根据国税函[2009]203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2010年度适用15%的所得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 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 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 年1月1 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