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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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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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 帝龙新材料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3319),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帝龙新材料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故帝龙新材料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帝龙新材料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故帝龙新材料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深圳米趣玩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深圳趣尚、天津趣尚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苏州齐思妙想公司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齐思妙想公司2017年为开始获利年度,本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霍尔果斯墨龙公司2018年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故免缴企业所得税。霍尔果斯晶石互娱公司和霍尔果斯趣尚公司2017年为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度,本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2. 企业所得税
(1) 帝龙新材料公司于2018 年11 月 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3319),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帝龙新材料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故帝龙新材料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成都帝龙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深圳米趣玩公司于2018 年11 月 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3153),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深圳米趣玩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故深圳米趣玩公司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趣尚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 苏州美生元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 日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苏 R-2014-0039)。根据《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第 2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规定,苏州美生元公司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美生元公司2015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本年度按12.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 苏州齐思妙想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苏RQ-2017-E0065)。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成都帝龙公司 2011 年1 月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31日止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浙高企认〔2014〕03 号文及《关于浙
江省 2014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 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至 2016 年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成都帝龙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苏州美生元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 日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苏 R-2014-0039)。根据《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第 2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 第 43 号)规定,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苏州美生元公司2015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2016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浙高企认〔2014〕03号文及《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至2016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浙高企认〔2014〕03号文及《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至2016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13%、5%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临国税函〔2014〕45号),本公司2014年按每位残疾员工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成都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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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13%、5%。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临国税函〔2013〕40号),本公司2013年按每位残疾员工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成都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帝龙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13%、5%。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3]40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3年按每位残疾员工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58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成都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2]41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2年按每位残疾员工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13%、5%。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2]41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2年按每位残疾员工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7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信产业函[2012]682号),成都帝龙2011年至2020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1]40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1年按每位残疾员工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至2013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部分退税率为15%。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1]40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1年增值税按每位残疾员工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即征即退。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浙科发高〔2008〕314号《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至2010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政[2010]35号《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的通知》,本公司2010年增值税按每位残疾人员每年35,000.00元的限额即征即退。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浙科发高〔2008〕314号《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至2010年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企业所得税
根据浙科发高〔2008〕314 号《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 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至2010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子公司按25%的税率计缴。 |
2008-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
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1.本公司2005年增值税侠客享受先征后退的优惠。
2.本公司2006年10-12月按每位残人员每年35,000.00元限额的四分之一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3.本公司2007年增值税按每位残人员每年35,000.00元限额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 |
营业税 |
6 |
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4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1.根据浙江临安市地方税务局临地税政[2005]111号文批复,本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90%的减免优惠。
2.本公司人微言轻福利企业自2006年10月起不再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采取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按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实际工资的2倍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