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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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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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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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同富乔已获大同市南郊区国家税务局同南国税通[2017]689号文批准,污泥处理收入扣除其成本后享受该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飞马物流享受该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合冠、百川通、骏马环保、新安富乔、原平富乔、来宾富乔、宜阳富乔、高平富乔、淅川富乔、阿旗富乔、浩峰环保、富乔环保享受该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同富乔已获大同市南郊区国家税务局同南国税通[2017]689号文批准,污泥处理收入扣除其成本后享受该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14]2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飞马物流享受该优惠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F2015442001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度至2017年度,本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与2015年11月2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F2015442001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度至2017年度,本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税[2014]2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飞马物流享受该优惠政策。
(3)新加坡恺恩于2014年8月取得新加坡Global Trader Program Incentive(GTP)批文,于2014年8月1日起针对贸易所产生的利润开始使用10%的优惠税率,优惠时期为2年5个月。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与2015年11月2日取得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颁发的GF201544200179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度至2017年度,本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根据财税【2014】2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新加坡恺恩于2014年8月取得新加坡Global Trader Program Incentive(GTP)批文,于2014年8月1日起针对贸易所产生的利润开始使用10%的优惠税率,优惠时期为2年5个月。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3年4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4200547,发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2013年4月8日深地税福备【2013】170号文件批准,本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注册地在香港的子公司不征收流转税。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试点推行―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实行11%的增值税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行6%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实行17%的增值税税率。 |
营业税 |
5 |
5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3年4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4200547,发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2013年4月8日深地税福备【2013】170号文件批准,本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
2013-12-31 |
营业税 |
5 |
5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本公司及注册地在北京、上海、广东省内的子公司自2012年11月1日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各公司税率见下表。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注册地在香港的子公司不征收流转税。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试点推行“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实行11%的增值税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行6%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实行17%的增值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东莞飞马、东莞市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塑胶城”)按流转税的5%征收;本公司、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苏州合冠、二连市华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连华正”)、锡林郭勒飞马、飞马物流按流转税的7%征收。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本公司、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锡林郭勒飞马、飞马物流按流转税的3%征收;苏州合冠、二连华正按流转税的4%征收。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3年4月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4200547,发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2013年4月8日深地税福备【2013】170号文件批准,本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消费税 |
5 |
5 |
|
营业税 |
7 |
7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按流转税的5%征收;本公司、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苏州合冠、二连华正、锡林郭勒飞马按流转税的7%征收。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本公司、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锡林郭勒飞马按流转税的3%征收;苏州合冠、二连华正按流转税的4%征收。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深圳市有关税务部门提交了税收优惠备案资料,并于2013年4月8日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备案审理通过,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福备[2013]170号),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注册地在香港的子公司不征收流转税。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试点推行―营改增‖。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实行11%的增值税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行6%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实行17%的增值税税率。 |
营业税 |
5 |
5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本公司及注册地在北京、上海、广东省内的子公司自2012年11月1日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3)城建税: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按流转税的5%征收;本公司、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苏州合冠、二连华正、锡林郭勒飞马按流转税的7%征收。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锡林郭勒飞马按流转税的3%征收;苏州合冠、二连华正按流转税的4%征收。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11年按24%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12年按2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2011-12-31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4 |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11年按24%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2011-06-30 |
营业税 |
5 |
5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二连华正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按流转税的5%征收;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苏州合冠、二连华正、锡林飞马按流转税的7%征收。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上海合冠、合冠仓储、上海飞马合冠按流转税的3%征收;苏州合冠、二连华正、锡林飞马按流转税的4%征收。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流转税的2%征收。 |
企业所得税 |
25 |
24 |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10年按22%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11年按24%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飞马香港”)1适用税率为16.5%,合冠国际(香港)公司(“合冠国际”)适用税率为16.5%
|
2010-12-31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2 |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9年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10年按22%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2010-06-30 |
营业税 |
5 |
3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
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2 |
根据国家2008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9 年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10 年按22%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2009-12-31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商品销项税税率为17%,购买商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二连华正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0 |
根据国家2008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18%税率执行,
2009 年按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8 年按18%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09 年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
2009-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0 |
公司名称 2009年
东莞飞马 25%
华南塑胶城 25%
上海合冠 25%
苏州合冠 25%
上海仓储 25%
深圳合冠 25%
北京飞马 25%
飞马合冠 25%
合冠贸易 16.5%
合冠国际 16.5%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一般货物出口执行“先征后退”政策,报告期内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1%至17%。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本公司、飞马合冠的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1%,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的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5%,上海合冠、合冠仓储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苏州合冠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本公司、飞马合冠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上海合冠、合冠仓储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苏州合冠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4%。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 18%
东莞飞马 25%
华南塑胶城 25%
上海合冠 25%
苏州合冠 25%
上海仓储 25%
深圳合冠 25%
北京飞马 25%
合冠贸易 16.5%
合冠国际 16.5% |
营业税 |
5 |
5 |
交通运输业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3%;综合物流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综合物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其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缴营业税。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的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5%,上海合冠、合冠仓储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苏州合冠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2008-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在所得税法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8年执行18%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08年所得税率均为25%。 |
营业税 |
5 |
3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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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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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本公司在深圳注册,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15%。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在东莞注册,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上海合冠、合冠仓储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15%,苏州合冠在苏州注册,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
根据国家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所得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本公司在所得税法实施过渡期内按上述政策执行,2008年执行18%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所属子公司2008年所得税率均为25%。 |
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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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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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1 |
1 |
本公司的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1%。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的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5%,上海合冠、合冠仓储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苏州合冠城建税为流转税额的7%,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本公司的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
东莞飞马、华南塑胶城的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
上海合冠、合冠仓储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3%;
苏州合冠教育费附加为流转税额的4%。 |
2007-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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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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