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印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印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印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印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四川印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故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土地增值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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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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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0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高金天兆牧业有限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税务局核准。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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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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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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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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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2-12-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2-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核准。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合江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但最终减免税的申请尚需四川省税务局核准。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1-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2注: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10-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
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5 |
|
增值税 |
17 |
13 |
|
200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金春源同力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
金清见牧业有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和兰州肉联厂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畜禽类初加工和牧业,按规定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5 |
|
增值税 |
17 |
13 |
|
2009-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松源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巴中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湖北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新乡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青见牧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高金翔达食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金丹育生态牧业有限公司从事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享受免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4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可享受按15%所得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8-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7-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文),本公司从事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享受暂免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本公司下属宜宾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高金牧业有限公司、江安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渠县高金食品有限公司、鸡西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由于直接持股比例均超过50%,同样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6-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