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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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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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市拇指游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拇指游玩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202068),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京虹软协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协创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11003684),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霍尔果斯酷米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奇炫电子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虹软协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均免征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税〔2019〕13号文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北京华胜智融通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泰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拇指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掌中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拇指畅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柒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享受此优惠政策。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深圳市拇指游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北京虹软协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霍尔果斯酷米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奇炫电子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虹软协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均免征企业所得税。本期北京华胜智融通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泰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拇指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掌中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拇指畅想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布吉税务分局下发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龙布减免备案(2014)109号》,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拇指游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拇指游玩公司)属于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拇指游玩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度至2018年度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霍尔果斯酷米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奇炫电子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虹软协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均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虹软协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协创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11003684),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7月13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北京华胜智融通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此优惠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乐公司)于2014年4月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沪R-2014-0077),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点点乐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点点乐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为2014年。2015年5月6日,点点乐公司取得上海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发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浦税十五所备(2015)004号),系统文书号:3101151504025747,文件确认自2014年度起,点点乐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2015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6年度和2017年度按照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点点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被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沪R-2014-0077),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本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开始获利年度为2014年。2015年5月6日,本公司取得上海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发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编号:浦税十五所备(2015)004号),系统文书号:3101151504025747,文件确认自2014年度起,本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本期按照1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上海乐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恋公司)自2016年开始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期企业所得税率为零。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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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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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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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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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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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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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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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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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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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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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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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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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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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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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
2012-12-31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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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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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
2012-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
201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
2011-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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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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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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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文]的规定,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尿素、复合肥等均免征增值税。 |
201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文]的规定,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尿素?复合肥等均免征增值税。 |
2010-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8)78 号文]的规定,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 号)
规定: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
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1]113 号)的规定: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
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批发和零售的化肥等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尿素、复合肥等均免征增值税。 |
2009-06-30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8-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
教育费附加 |
4.5 |
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①农用碳酸氢铵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 号文]规定,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
②尿素产品:按农用物资执行13%的增值税率,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报告期内本公司尿素产品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③其余产品执行17%的增值税率。 |
2007-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文]的规定,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
2007-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营业税 |
5 |
5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6-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6-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
2005-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尿素产品:按农用物资执行13%的增值税率(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的尿素产品享受的税收政策为:2003 度停止退还政策,2004 年度先征后返退还50%,2005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6 月30 先征后返退还50%,自2005 年7 月1 日起暂免征收增值税。);其余产品执行17%的增值税率。 |
2004-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尿素产品:按农用物资执行13%的增值税率(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的尿素产品享受的税收政策为:2003 度停止退还政策,2004 年度先征后返退还50%,2005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6 月30 先征后返退还50%,自2005 年7 月1 日起暂免征收增值税。);其余产品执行17%的增值税率。 |
2003-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增值税 |
17 |
17 |
农用碳酸氢铵免征增值税;尿素产品:按农用物资执行13%的增值税率(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的尿素产品享受的税收政策为:2003 度停止退还政策,2004 年度先征后返退还50%,2005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6 月30 先征后返退还50%,自2005 年7 月1 日起暂免征收增值税。);其余产品执行17%的增值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