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子公司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2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子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887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58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07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85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274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337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子公司东源电器于2019年12月6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东源电器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苏州天利于2018年11月28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苏州天利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泰富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泰富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阿斯通于2018年10月2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阿斯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智能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智能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新能源科技于2018年12月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能源科技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子公司合肥国轩于2017年7月2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合肥国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南京国轩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南京国轩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子公司庐江国轩于2017年7月2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庐江国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子公司青岛国轩于2017年12月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青岛国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子公司唐山国轩于2019年9月1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唐山国轩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1)全资子公司东源电器于2016年11月2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445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东源电器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于2018年11月28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40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苏州天利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全资子公司泰富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58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泰富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控股子公司阿斯通于2018年10月2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07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阿斯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全资子公司智能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23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智能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全资子公司新能源科技于2018年12月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85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新能源科技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于2017年7月2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400024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合肥国轩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将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全资子公司泰富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东源电器;全资子公司苏州国轩;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全资子公司庐江国轩;全资子公司青岛国轩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02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于2015年10月1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320015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苏州天利公司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全资子公司泰富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3200269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泰富公司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控股子公司阿斯通公司于2014年9月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11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阿斯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全资子公司智能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045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智能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于2014年7月2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400002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合肥国轩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全资子公司东源电器于2016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示,东源电器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02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自2013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资子公司泰富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资子公司辉德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全资子公司智能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阿斯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20002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自2011年1 月1 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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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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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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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20008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全资子公司国能子金于2012年11月5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9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5年11月5日。国能子金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控股子公司泰富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8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5年11月5日。泰富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控股子公司互感器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初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3320008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6年12月2日。互感器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控股子公司辉德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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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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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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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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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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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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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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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3200082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全资子公司国能子金于2012年11月5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9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5年11月5日。国能子金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控股子公司泰富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2320008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5年11月5日。泰富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控股子公司互感器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初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3320008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至2016年12月2日。互感器公司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控股子公司辉德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按工程安装收入的3%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及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子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度,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9月1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本公司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按工程安装收入的3%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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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及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子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度,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2009年9月1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本公司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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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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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及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2)子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度,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0年度及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3)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年、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减半按12.5%征收。2009年9月1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4)本公司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主要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及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1)本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及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2)子公司国能子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度,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2010年度及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3)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年、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减半按12.5%征收。2009年9月1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4)本公司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营业税 |
5 |
5 |
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按工程安装收入的3%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度及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年、200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2011年企业所得税按25%征收。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于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东源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残疾人的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实行按月退还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苏州东源天利电器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10月2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度及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加计扣除。 |
营业税 |
5 |
5 |
公司及子公司均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子公司江苏东源集团南通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按工程安装收入的3%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本公司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2008 年10 月21 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2010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
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0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
子公司苏州东源天利电器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2009 年12 月22 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1 |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2008 年10 月21 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200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200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 年度及2009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
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除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教育费附加:除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2008 年10 月21 日,本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2009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
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规定,适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9 年度减半按12.5%征收。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08-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1)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
(2)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计缴。
(3)其他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200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2007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07-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通州市东源电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进入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2006-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
2006-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
5 |
除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除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2003 年7 月1日前按销售收入的5‰计缴,2003 年7 月1 日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
房产税 |
1.2 |
1.2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1)通州市东源电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2)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进入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3)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
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6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