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1280,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1280,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3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本公司被认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2011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江淮客车被认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于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4年7月2日取得GR20143400059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期限为三年。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于2014年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4年7月2日取得GR20143400018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期限为三年。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3年10月14日取得GR20133400029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3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内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014年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证书暂未下发。
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江淮客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2011年至2013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江淮客车2014年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证书暂未下发。
2013年10月14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14〕5号文,安凯金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3年10月14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其子公司扬州宏运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子公司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江淮客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2011年至2013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增值税 |
17 |
17 |
|
房产税 |
1.2 |
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增值税税率为17%;免、抵、退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注:(1)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其子公司扬州宏运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3)子公司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江淮客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2011年至2013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房产税 |
1.2 |
1.2 |
|
201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江淮客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2011年至2013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房产税 |
1.2 |
1.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其子公司扬州宏运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3)子公司安凯金达及安凯达星,均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4)子公司安凯西南, 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3)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及江淮客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1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皖高企认[2011]11号文,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本年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5 |
5 |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注:(1)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其子公司扬州宏运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3)子公司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4)子公司安凯西南, 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目前已到期,现正在进行复审。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目前已到期,现正在进行复审。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2010-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安徽安凯金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重庆安凯西南部客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西南”),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1)2008年12月30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2009年1月2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本公司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子公司江淮客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3)子公司安徽安凯金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 4)子公司重庆安凯西南部客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西南”), 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注:1.2008 年12 月30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8]177号文,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2.2009 年1 月21 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科高[2009]13号文,江淮客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期限为三年。
3.安徽安凯金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金达”),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4.重庆安凯西南部客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西南”), 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2008-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
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7-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4 |
4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6-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6-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2005-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凯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325 号文件,在2001 年至2010年期间,执行 15%的所得税税率。 |
交通费附加 |
5 |
5 |
|
2005-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交通费附加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本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凯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 325 号文件在2001 年至2010 年期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2004-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凯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325 号文件,在2001 年至2010 年期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200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交通费附加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凯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325 号文件,在2001 年至2010 年期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200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交通费附加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安凯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2002)325号文件,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
2003-06-30 |
增值税 |
0 |
17 |
|
营业税 |
0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教育费附加 |
0 |
5 |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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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31 |
增值税 |
0 |
17 |
|
营业税 |
0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教育费附加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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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0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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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30 |
企业所得税 |
33 |
33 |
|
营业税 |
0 |
5 |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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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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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31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
营业税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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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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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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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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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8-03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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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6-30 |
增值税 |
0 |
17 |
|
营业税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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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0 |
7 |
|
教育费附加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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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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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2-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7 |
|
营业税 |
|
5 |
|
教育费附加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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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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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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