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快速通道: |
报告期:2005-12-31 |
---|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17%、13%
营业税 营业额 3%、5%
城建税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所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5]267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
续免征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同意本公
司2005年继续享受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的优惠政策。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5-06-30 |
---|
`税项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土地使用税 3元、4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12-31 |
---|
`税项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土地使用税 3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
所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
于翻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文
件的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三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3]327号文件《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执行期问题的函》,同意延长本公司享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
期一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3] 4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本公司注册地在呼和浩
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公司,从2003年1月1日起,土地使用税税率由2元/平方米
调整为3元/平方米。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06-30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土地使用税 3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所
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03〉327号,原则同意延长我公
司享受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一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3]424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本公司注册地在呼和浩
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公司,从2003 年1 月1 日起,土地使用税税率由2 元/平
方米调整为3 元/平方米。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12-31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土地使用税 3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
所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
于翻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文
件的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三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3]424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本公司注册地在呼和浩
特金川资源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公司,从2003 年1 月1 日起,土地使用税税率由2 元/平
方米调整为3 元/平方米。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06-30 |
---|
`税项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土地使用税 2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
企业所得税 33%
所得后的利润总额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于
翻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文件
的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三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12-31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1%、5%、7% 当期应交流转税额
农业特产税 8% 当期牛奶收购金额(已停征)
土地使用税 1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
所得后的利润总额
1、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
于翻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文
件的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三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财税[2002]600 号”
《关于明确牛奶产品农业特产税停征时间的通知》,从2002 年7 月1 日起停止征收牛
奶产品农业特产税,此前已征收的税款不予退还。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函[2002]62 号”《关于对呼和浩特经济
技术开发区、石化组团、白塔组团征收地方税的批复》,本公司注册地在呼和浩特金川
资源经济开发区的所有公司,从2002年7 月1 日起,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1%调整为7%
。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06-30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1%、5%、7% 当期应交增值税、营业税
农业特产税 8% 当期牛奶收购金额
土地使用税 1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占有房产原值总额的 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
所得后的利润总额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于翻
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文件的
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免征企业
所得税三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1-12-31 |
---|
`税项: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13% 当期销项-当期进项 城建税 1%、5%、7% 当期应交增值税 农业特产税 8% 当期牛奶收购金额 土地使用税 1元、5元/平方米 拥有土地总面积 房产税 1.2% 占有房产原值总额的90% 企业所得税 33% 扣除奶类初加工产品所得后的利润总额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29号文件《关于 翻印农经发〖2000〗8号、10号文件的通知》,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两个 文件的各项政策;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和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9-12-31 |
---|
`投资收益
项 目 去年同期数 本年数 股权投资收益 -492,400.00 444,266.79 债券投资收益 150,005.32 摊销股权投资差额 -243,431.87 -224,961.87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00.00 合 计 -585,826.55 -30,695.08 较去年同期增长94.76%,原因主要是股权投资收益增长幅度大。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9-06-30 |
---|
`投资收益
    444,266.71     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457,726.71元,是子公司企业发展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所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8-12-31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内政发(1997)45号执行15%税率。 子公 司分别交纳所得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 按税法规定免所得税一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8-06-30 |
---|
`投资收益
    13,460.00     97年同期投资收益1,797,789.92元。主要是该年5月按国家     证监会的要求一次性处理所持股票所得。本年未进行任何短期股票或债券投资。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7-12-31 |
---|
`税项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函1995( 83 )号文件批准母公司从 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底执行15%税率 。 1998 年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政发( 1997)45号文继续执行15%税率。子公司分别交纳所得税, 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执行。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7-06-30 |
---|
`投资收益
是债券本年收益和股票收益。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6-12-31 |
---|
`税项
税 种 税 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函1995(83)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从1995年1月 1日至1997年底执行15%税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