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

- 600797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快速通道:
报告期:2005-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软件出口免缴增值税。 (二)营业税 培训服务按3%的税率计缴,其他按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或5%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或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浙 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浙大网新易得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均系经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4]001036号《减税、免税批复 通知》,该公司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5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7.5%的税率计缴。 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 006]99号《关于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免征2005-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享 受新办信息业减免税优惠政策,2005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 发[2006]117号《关于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有限公司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5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6] 114号《关于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免征2005-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享受软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5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网新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相关规定,所经营的 业务符合离岸性质的规定,不需缴付公司利得税。 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缴。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5-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或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5%或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或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4]001036号《减税、免税批 复通知》,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昌国税减免字[2004]第0314号《新技术企 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批复》,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复[2003]56247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 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唐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自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 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网新易尚科技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2005年度免缴企业 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文件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4]001685号《减税批复》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7.5%的税率预缴。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企业 所得税按7.5%的税率预缴。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网新创建科技有限公 司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7.5%的税率预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有限公司、浙江网新富士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之子公司北京网新喜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恒宇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浙大网新易 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预缴。 本公司间接控股之子公司湖北快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杭州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武汉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按15%的税率预缴。 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按33%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或6%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或5%或20%的税率计缴。 (三)消费税 按定量税额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5%或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或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 率计缴。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4]001036号《减税、免税批 复通知》,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科发高[2004]252号《关于认定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等107家企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或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缴。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网新喜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浙大网新易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恒宇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科高发[ 2004]327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4]1025号《关于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 有限公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中研软件有限 公司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经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洪高新管字(2002)1 16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洪高国税发[20 04]033号《关于江西浙大网新科技有限公司减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2004年度企业所 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相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网新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经营 的业务符合离岸性质的规定,不需缴付公司利得税。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杨浦区分局杨税十二[2004]582号《审批结果通知单》,本 公司子公司上海富睿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4]第300号《减免 税(费)通知》,本公司原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易 盛公司)2004年度减按7.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武汉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穗开国税[2003]40号《关于广州晓通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晓通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经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免缴2003年度和2004年度企业所得 税。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昌国税减免字[2004]第0314号《新技术企 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批复》,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拱墅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拱发[2004]176号《关于浙江网新图灵电子有限 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图灵电子有限公司 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管委会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5]第92号《减免税 (费)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 按7.5%的税率征收。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科高 发[2004]327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所[2002]字第946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 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网新银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2003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5]3号《关于浙江网新创建科技有限公 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创建科技有限公 司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复[2003]56247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 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唐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自2003年4月至2005年 12月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5]第93号《减免税 (费)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杭州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享受高新与软件生产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2004年度按7.5%税率计缴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5]32号《关于浙江网新晨华软件有限公 司免征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晨华软件有限公 司系新办技术服务企业,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或6%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或5%或20%的税率计缴。 (三)消费税 按定量税额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或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京地税海减免企字[2004]001036号《减税、免税批复 通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 区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条件,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减按7.5%征收企业所 得税3年。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穗开国税[2003]40号《关于广州市晓通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晓通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度至2004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杨税十二(2004)582号《审批结果通知单》,本公 司子公司上海富睿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新办企业条件,自2004年2月至2004年12月免缴企 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所[2002]字第946号文《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 所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网新银星计算机有限公司2003年1月1日起至 2005年12月31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复[2003]56247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 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唐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自2003年4月至2005年 12月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昌国税减免字(2004)第0314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 业所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新技术企业免 征企业所得税条件,自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拱墅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拱发[2004]176号《关于浙江网新图灵电子有限 公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图灵电子有限公司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之规定,2004年度 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 络通讯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及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互联网有限公司已通过浙江省科技厅高新技术 企业正式认定,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 目的决定》文件规定取消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审核手续及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滨江区分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滨江区征收管理局相关文 件规定,2004年度暂可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暂按33%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或6% 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 或5% 或20% 的税率计缴。 (三)消费税 按定量税额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 或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 或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13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子 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免税条 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杭国税开分[2003]362 号《关于同意浙江浙大 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免征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 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高技[200 4]208 号《关于发布2003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子 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度减按1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管理局杭国税开发[2003]98 号《关于浙大网新快威 科技有限公司减征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快威科 技有限公司自2002 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647 号《减税、免税批复 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网新喜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 验区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条件,2002 年3 月至2003 年12 月期间减按7.5%的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4] 第117 号《减免税(费)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易盛网络通讯有限公司 自2003 年度减按7.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3] 第122 号《减免税(费)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2003)年度新办商业[000 5]号《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审批表》,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沈阳晓通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穗开国税[2003]40 号《关于广州市晓通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晓通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度至2004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静税免(2003)241 号《减免税通知书》,本公 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甬国税直[2003]114 号《关于同意宁波浙大网新 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宁波浙大网 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62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 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 企业免税条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04)东国税减免字第(22)号《 武汉市东湖国税分局减免企业所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快威科技有 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3]324 号《关于浙江网新创建科技有 限公司免征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创建科技 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局(高新)地税通[2004]第 10 号《减免税(费)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200 3 年度减按16.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4]字第350 号《关于浙江浙大网新创 业科技有限公司免征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 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所[2002]字第946 号文《新技术企业免征企 业所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网新银星计算机有限公司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2 月31 日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管理局(高新)地税通字[2004] 第16 号《减免税(费)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杭州恩普软件有限公司2003 年度减按7.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滨江国家税务局杭国税滨发[2004]字第373 号《关于浙江网新晨华软 件有限公司免征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网新晨华 软件有限公司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国税批复[2003]56247 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 所得税批复》,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唐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自2003 年4 月至2 005 年12 月期间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7%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13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 免税条件,2001年至200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62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 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 企业免税条件,2001年至200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暂按33%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7%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滨江征收管理局杭地税滨[2003]10 号《关于同意对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15%征收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2002 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13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免 税条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局杭地税滨[2002]44 号文《关于同意对高新技术 企业免征2002 年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电子有限公 司200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税局开发区管理局杭国税开发[2002]490 号文《关于浙江浙大网新图 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图灵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地税二[2002]251 号文《关于同意对高新技术企业免征20 02 年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宇通网络通讯有限公司2 00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税局开发区管理局杭国税开发[2003]98 号文《关于浙江浙大网新快 威科技有限公司减征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 新快威科技有限公司2002 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计高 技[2002]2879 号《关于发布2002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本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2 年度减按1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静税免[2002]214 号《减免税通知书》,本公司 之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晓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0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拱墅征收管理局杭地税拱[2003]10 号文《关于对杭州市拱 墅区公证处等八户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 大网新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快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2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天河区征收分局穗地天穗减免字[2001]第26900 号《减免税 批准通知书》,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2002 年度免缴企 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62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 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 业免税条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税局征管分局杭国税[2001]31 号文《关于浙江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 司等四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互联网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2 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按33%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网新喜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浙 大广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7%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新喜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13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免税条 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2001]1062 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之间接 控股子公司北京浙大快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企业免 税条件,2001 年至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税局征管分局杭国税征分[2001]397 号文批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属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自2001 年 度起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国税局杭国税所[2002]542 号文批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 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2002 年度免征企 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滨江征收管理局确认,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宇 通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和浙江浙大网新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 新技术企业,2002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其他控股子公司均按33%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0-12-31
`投资收益

    (1)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 2000

股权投资收益 RMB 133,759.60 RMB 176,136.92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

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3,740,159.02 3,306,581.63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588,586.16) (9,232,017.62)

股权转让收益 15,973,399.63 20,749,325.29

委托理财收入 --- 29,959,929.84

托管费收入 4,500,000.00 11,750,000.00

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 343,154.50

RMB 20,758,732.09 RMB 57,053,110.56

    投资收益较上年数增长174.84%,主要系母公司增加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理财收 入和托管费收入所致.

    (2)本公司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999 2000

股权投资收益 RMB 133,759.60 RMB 130,928.00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

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19,729,320.91 39,276,984.49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2,403,741.95) (8,688,820.44)

股权转让收益 15,973,399.63 20,299,554.99 *

托管费收入 4,500,000.00 11,750,000.00 **

委托理财收入 --- 29,959,929.84 ***

RMB 37,932,738.19 RMB 92,728,576.88

    * 股权转让收益20,299,554.99人民币元,主要系:

    (1)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 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所拥有的杭州临安福士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90%的权益性资本(在其拥有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7.79% 权益 性资本的条件下)全部转让予华东医药公司,转让价格为26,000,000. 00人民币元, 股权转让收益计5,568,846.31人民币元, 华东医药公司已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底付清 全部股权转让款杭州临安福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已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十 九日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安分局确认.

    (2)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绍兴市飞越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本公司将其所拥有的绍兴飞越印花有限公司22.50% 权益性资本转让予绍兴市 飞越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8,000,000.00人民币元. 上述股权转让业经本公司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并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由绍兴市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局(2000)浙绍外经贸资更字(044)号文件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产 生收益计13,990,503.70人民币元.

    ** 托管费收入11,750,000.00人民币元,主要系:

    (1 )本公司二零零零年一月至六月所拥有的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股权 采用托管方式,向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收取托管费收入计4,500,000.00人民币元;

    (2)本公司二零零零年一月至六月所拥有的绍兴飞越印花有限公司22.50% 股 权采用托管方式,向绍兴市飞越贸易有限公司收取托管费收入计2,250,000.00 人民 币元;

    (3)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将所拥有的王朝大酒店45%股权托管给绍兴市羽绒制 品总公司,收取托管费收入计5,000,000.00人民币元.

    *** 系本公司与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委托理财协议书,将资金委托其用于证券投资业务所取得的收益.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 值 税 17% 按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计缴

营 业 税 5、8% 按应税劳务收入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按应交流转税额计缴

教育费附加 4% 按应交流转税额计缴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然(柬埔寨)制衣有限公司流转税如下:

税种 税率 备 注

加工税 10.48% 按加工收入计缴

出口税 1% 按出口销售计缴

工薪税 2% 按超出规定工资总额计缴

    2、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2号〗文批复,股票上市后公司所得税按 15%税率计征。

    公司下属被投资企业:深圳天然羽绒制品公司享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按15% 税 率缴纳所得税;宁波保税区天然羽绒公司根据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甬保税 政〖1998〗20号文件,宁波保税区天然羽绒公司99 年度享受所得税不征不返的优惠 政策;浙江高尔登羽绒有限公司、浙江天然纺织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美国天然羽绒公司按累进税率缴纳联邦、州、市所得税。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数

王朝大酒店托管收益 2500000.00 0.0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344216.39 -222805.77

其他 -102000.00 0.00

合计 1053783.61 -222805.77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税    种        税率    备注

增 值 税 17%

营 业 税 5% 按房租收入计算

城市建设维护税 7% 按增值税、营业税额计算

教育费附加 4% 按增值税、营业税额计算

    2、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2号]文批复,股票上市后公司所得税按15% 税率计缴。

    公司下属被投资企业所得税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计缴,美国天然羽绒公 司按累进税率缴纳联邦、州、市所得税,1998年缴纳情况如下:

      税     项                  金额(单位:美元)

联邦所得税 1714000.00

州所得税 630761.00

市所得税 527500.00

合 计 2872261.00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投资损失222805.77元, 为会计制度变更后股权投资差额借方摊销所 致。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税率                   计征基数

增值税 17%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营业税 10% 娱乐业务营业额

营业税 5% 餐饮、客房业务营业额及其它劳务收入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交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4% 应交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

    (2)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2号]文批复,股票上市后公司所得税按15% 税率计征;

    公司下属被投资企业:深圳天然羽绒制品公司享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按15%税率 缴纳所得税; 宁波保税区天然羽绒公司根据宁波市税务局保税区分局 [ 甬保税政 (1993)19号]、[甬保税政(1996)29号]文规定至1997年底所得税享受全额返还待遇; 浙江高尔登羽绒有限公司、浙江天然纺织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美国天然羽绒公司按累进税率缴纳联邦、州、市所得税,1997年度缴纳情况如下:

    税  项                         金额(单位:美元) 

联邦所得税 516286

州所得税 138704

市所得税 115586

合计 770576

    公司其他下属被投资企业所得税按公司所得税税率计征。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97年1-6月金额

短期合作分利 2000000.00

其他 25000.00

合计 2025000.0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