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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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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本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4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2次会议通过的200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按照200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3,843,
081.77元、10%计提法定公益金13,843,081.77元、1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13,843,081.77
元;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615,998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
民币1元,共计35,661,59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2、经厦门市财政局厦财外[2005]54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让厦门商务国际展览有
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月4日与厦门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厦门商务国际展览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厦门国际会展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截止2005
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厦门商务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478,673.15元
。
3、经厦门市财政局厦财外[2005]56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让上海信志能源有限公
司股权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月18日与受让人黄群、王建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信志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黄群和王建华,其中黄群受让
25.5%股权,转让价格为1,295,250.00元;王建华受让25.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295,
250.00元。上述产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挂牌协议转让的方式,签订产权交
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2006年2月8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590,
500.00元。相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上海信志
能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2,505,982.30元
4、由于连续亏损,本公司的子公司福建国贸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起暂
时停止经营活动。
5、2006年2月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厦门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
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该公司已于2006年2月21日在厦门日报上公告拟注销
情况并告知公司债权人。
6、2005年10月22日,本公司与TOP PACIFIC OVERSEAS LIMITED签订了《厦门茶叶进
出口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10%的股权共计
800万股转让给TOPPACIFIC OVERSEAS LIMITED,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840,000.00元。相
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
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为12,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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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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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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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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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05年3月8日召开的第4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3次会议通过的200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按照200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217,802
.29元、5%计提法定公益金6,108,901.14元;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615,998股
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共计35,661,599.80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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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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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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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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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0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4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2次会议通过的200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按照200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218,48
1.05元、5%计提法定公益金3,609,240.53元;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8,120,000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共计29,718,000.0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8,120,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
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股,共计158,496,000.00元。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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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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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金海湾房地产项目
本公司于2001年8月15日与厦门元洪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受让其所持有的厦门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成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
该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本公司收购股权总投资人民币109,918,762.21元。兆成公
司主要从事厦门市“金海湾”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宗地面积18654.185平方米,规划建
筑面积不超过83950平方米。2003年1月6日,厦门市规划管理局以编号20000096《项目
审查退件通知单》通知本公司,经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决定,该项目不能以住宅性质
进行开发建设。本公司于2003年1月9日以厦国贸办[2003]5号文请示厦门市政府,在厦
门岛内择地与“金海湾”项目用地置换,由本公司进行商品房开发。厦门市政府于2003
年1月20日阅办同意。
鉴于此,本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对相应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成本计提损失准备。
2、关联方往来
2003年2月21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又
再收回股东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的款项计2,546,640.00元(港
币2,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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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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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96年至1998年期间本公司使用《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额度证明》或《进口 货物征免税证明》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钢材并将所进口的减免税钢材123,255. 734 吨在国内销售。2001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上述行为系走私普 通货物罪。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厦刑初字第146号"刑事判决书,本 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4月10 日 致本公司的复函,将上述罚金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帐,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会计 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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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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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重大期后事项为库存豆粕销售,已于重大事项中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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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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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998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在厦门国贸大会18 层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第七次会 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1 )集团公司与山东曲阜圣光纺织集团公司签署了承包 经营合同,经营其属下的山东曲阜市纺织厂、曲阜圣光纺织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负 责安排这两家企业采购、生产、销售、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产品 的销售收入归集团公司所有;承包期三年,第一年承包费为300万元, 以后每年递 增20%。     (2)厦门国贸纺织与南通市钟秀经济开发总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合同, 经营南 通市棉织十四厂。厦门国贸纺织负责安排采购、生产、销售、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产品的销售收入归厦门国贸纺织所有;承包期五年,前三年承 包费分别为72万元、76万元、77万元,后两年的承包费均为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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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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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3月18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财务预决算报告:     三、1996年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     1、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85, 463,436.31元。按10%提那法定公积金8,546,343.63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益金8 ,546,343.63元。按10%提取任意公积金8,546,343.63元,余59,824,405.42元,加上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53,025.7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60,277,431.15元     2、董事会决定,分红以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按总股本78,000,000股数,每10股 送红股4股,计31,200,000元,尚余29,077,431.15元转入下一年度。     四、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五、决定于1997年4月28日召开96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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