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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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旅行社、客房收入,租赁收入,广告代理净收入 5% 城建税 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免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2003)164号文《关于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减免税审批表》,本公司与下属子公 司—西藏国风广告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至2010年,免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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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 租赁收入,广告代理净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所得税: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2003)164号文《关于西藏圣地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减免税审批表》,本公司与 下属子公司—西藏国风广告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至2010年,免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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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 租赁收入,广告代理净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所得税: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2003)164号文《关于西藏圣地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减免税审批表》,本公司 与下属子公司—西藏国风广告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至2010年,免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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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饭店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文化事业建设费 3% 广告代理净收入 资源税 .5元/立方米 实际挖掘的矿砂量 矿产资源补偿费 4%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工商管理费 2%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人民政府管理费 25% 黄金销售收入 2、所得税: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发(2003)第164号文,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 ——西藏国风广告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免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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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 租赁收入,广告代理净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文化事业建设费 3% 广告代理净收入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 政策的紧急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 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涉及旅游业收入2003 年5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免征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2003)164 号文《关于西藏圣 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减免税审批表》,本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西藏国风广告有限公司自2003 年起,免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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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饭店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资源税 5元/立方米 实际挖掘的矿砂量 矿产资源补偿费 4%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工商管理费 2%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人民政府管理费 25% 黄金销售收入 2、所得税: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发(1996)第017号文,公司上市后,所得税 按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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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租赁收 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2、所得税: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发(1996)第017 号文,公司上 市后,所得税按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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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饭店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资源税 5元/立方米 实际挖掘的矿砂量 矿产资源补偿费 4%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工商管理费 2%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人民政府管理费 25% 黄金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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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矿泉水、黄金销售收入、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

城建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资源税 4% 矿泉水销售收入

资源税 0.5元/立方米 实际挖掘的矿砂量

矿产资源补偿费 4%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工商局管理费 2% 黄金销售收入

普兰县人民政府管理费 25% 黄金销售收入

    2、所得税: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发(1996)第017号文, 公司 上市后,所得税按1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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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 6% 矿泉水、黄金销售收入、贸易收入

营业税 5% 旅行社、客房收入

城建税 7% 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额

所得税 15% 应纳税所得额

资源税 4% 矿泉水销售收入

资源税 0.5元/立方米 实际挖掘的矿砂量

普兰县工商局管理费 2% 黄金销售收入

    2、优惠税率及批文: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国税函发(1996)第017号文,公司上市后, 所得 税按15%计缴。

    3、教育费附加: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藏财税字(1998)3 号文《关于 贯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从1998年 1月1日起,在西藏自治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教 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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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一九九八年1-6月投资收益为1,152,699.21元。  

项 目 金 额(元)

债权投资收益 440,000.00

其他投资收益 712,699.21

合计 1,152,6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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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项 目 债券投资收益 合 计

成 本 法 权 益 法 成 本 法 权 益 法 短期投资 4534443.20※ ━ 498400.00 ━ 5032843.20

合计 4534443.20 498400.00 5032843.20

    ※:申购西藏矿业股票收益2,854,483.20元; 申购拉萨啤酒股票收益185,000. 00元,97年4月前股票投资收益1,494,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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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810,827.26元,其中联营投资收益为498,400.00元,股票投资收 益为312,427.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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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及税率:

    本公司应税项目及税率如下:

      税项            适用范围                        税率(%)

A.营业税 客房收入、旅游收入(扣代垫费) 5

B.增值税 矿泉水销售收入 17

C.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流转税 7

D.所得税 利润总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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