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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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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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其他重大事项 1、东方商城于2004年2月做出董事会决议,以东方商城第二层全部楼面的房屋产权 作价9960万元对南京医药钟山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本公司获悉后于2005年4月即 对东方商城发出“关于要求收回东方商城二楼房屋产权的通知”,上述事项并未影响公 司对东方商城二楼的控制权和经营权,目前南京医药钟山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已办理完工商 注销手续,东方商城二楼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4月20日办理完毕。 2、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正在对南京新百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方商 城2002年至2005年的进出口业务进行专项税务检查。目前,仍在检查中,本公司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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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将通过增资将南京棉麻有限公 司下属南京供销棉业物流中心的部分资产注入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以 货币资金2900万元对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南京棉麻公司以棉业物流中 心部分土地使用权价值2900万元对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相关手续正在 办理之中。 2、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本公司为贷款主体,并以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际同仁有限公司的土地为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用于 南京国际同仁有限公司同仁大厦项目。此外,公司拟将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分批委托贷款 给同仁公司,贷款总额不超过一亿元。 3、截止2005年8年26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傅敦汛先生;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林先生;南京新 百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陶佩芬女士;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为徐志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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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子公司南京新电商场提供100万元债 务担保;自2005年2月16日至2006年2月16日为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 元贷款担保。公司给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4740万元,截止报告日已 逾期,尚未偿还。 3、截止报告日公司已解除对子公司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30 40.00万元的担保。 4、根据2004年12月29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将本公司对子 公司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8000万元债权和对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1400万 元债权转为股权。该债务重组事项已于2005年1月10日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 永验字(2005)第0004号和宁永会验字(2005)第0001号验资报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均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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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大洋百货在2004年7月26日、7月29日归还东方商城为其担保的贷款共40万元。 2、至2004年8月15日,公司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商票担保已减少为 6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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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4 年3 月31 日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兑付到期承兑汇票1400 万元; 2、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已兑付到期承 兑汇票4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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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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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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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报告期后公司将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抵债房产上海黎明花园使用权24 9.90 万元折价190.432 万元出售,款项已于2002 年7 月10 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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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① 2000年元月25日收回芜湖新百大厦承兑汇票231,276.86元

    ② 2000年元月,本公司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东方商城有 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股权50%,截止2000年 3月末, 本公司已投入资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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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99年7月29日收回中科信存款4,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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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99年2月28日,本公司已缴纳上年度税金11,992,90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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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分行建康路分理处2,095,447.45元已于98年2月13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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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期后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对南京欣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余款100万元已于97年2月24日收回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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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有关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为南京市友谊公司提供贷款经济担保1500万元。

    (2)本公司对无锡华新商场的长期投资,因联营合约到期,已于1996年3月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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