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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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2)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子公司江阴汇邦服饰有限公司2004年度开始投产经营,本年度继续享受中外合 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4、其他税费:根据江阴市政府澄政发[2003]117号和江阴市地方税务局[2004]11号 文,从 2004年起地方综合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0.9%的标准征收;中 外合资企业按销售收入0.1%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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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子公司江阴汇邦服饰有限公司2004年开始投产经营,享受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两 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05年为免税第二年。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4、其他税费:根据江阴市政府澄政发[2003]117号和江阴市地方税务局[2004]11号 文,从2004年起地方综合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0.9%的标准征收; 中外合资企业按销售收入0.1%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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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2)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子公司江阴汇邦服饰有限公司今年开始投产经营,享受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4、其他税费:根据江阴市政府澄政发[2003]117号和江阴市地方税务局[2004]11号 文, 从2004年起地方综合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0.9%的标准征收; 中外合资企业按销售收入0.1%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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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 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2)、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子公司江阴汇邦服饰有限公司享受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 优惠政策。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计缴。 4、其他税费:根据江阴市政府澄政发[2003]117号和江阴市地方税务局[2004]11号 文,从2004年起地方综合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0.9%的标准征收; 中外合资企业按销售收入0.1%的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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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 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收入的5‰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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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 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营业收入的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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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子公司上海克瑞特服饰有限公 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营业收入的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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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流转税: (1)增值税:产品销项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按应税劳务或租赁收入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3、地方税及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 (2)教育费附加:按营业收入的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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