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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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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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6年2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申请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 资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尚需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实施。2006年3月10日,公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意向 性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及承销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人民币10亿元。 2、2006年1月19日,公司与西安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西安旺园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转让完 成后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006年1月24日,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 局签署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6】第054号),北京 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受让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西生活起步区的104,412.988平 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价款人民币4.08亿元,规划建筑面积159,800平方米。截至 2006年3月14日止,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经支付人民币102,742,400.00元的土 地出让金,项目计划于2006年中期开始动工兴建。 4、2006年1月12日,公司与子公司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地 房地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 民币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90%;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10%;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 设与经营。 5、2006年1月23日,公司投资设立了法人独资企业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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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期后事项 本期本公司向上海青浦云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深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73%股权。 工商变更登记于2005年7月27日办理完毕。变更后本公司对上海深金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的投资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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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期后事项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 10股派现金股利3.3元(含税),合计122,100,000.00元;拟以2004年12月31日的股本 为基数,每10股转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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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04 年6 月28 日召开的 2004 年第40 次会议审核结果,本公司增发新股的申请已获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2.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2004 年4 月28 日向本公司颁发了进出口企业资 格证书,经本公司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经营范围拟新增以下内容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该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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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2004年2月9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03年度净 利润165,550,077.89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公益金后,以2003年末股本 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1,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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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经本公司2003年7月3日召开的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决定 运用壹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认购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普天债券投资基 金。 2.2003年6月27日,本公司股东——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控股”)与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信托”)、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通和控股”)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深圳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境外法人股5040万股份分别转让给金信信托3540万股,转让价为17700万元;转让给通 和控股1500万股,转让价为7500万元。该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份的性质将转 变为社会法人股。 上述各方于2003年7月25日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 ,股份转让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调整为每股人民币5.07元。 上述股权转让于2003年7月28日得到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批复文件编 号为深国资办〔2003〕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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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于2002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02 年度净利润138,146,018.80 元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公益金后,以20 02年末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7,500,00 0.00元。 2.本公司于2003年1月28日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上 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风范公司”),本公司拥有该子公 司70%的股权。 格林风范公司于2003年1月28日与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开 发中心”)就目标地块签署了一项合作开发协议。该目标地块为绿洲星城项目一期, 用地面积2100.40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品住宅用地。根据协议,开发中心负责目标 地块范围内的动拆迁工作及以“三通一平”的标准向格林风范公司交付土地;格林风 范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支付目标地块的前期开发费用777,148,740.00元。开发费用在双 方协议签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开发中心在协议签署日后180日内完成首批800亩土地的 前期开发,并交付土地给格林风范公司,目标地块剩余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土地交付将 于2004年3月底前完成。 格林风范公司支付的土地开发费以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向格林风范公司融资的形 式筹集,本公司承担股权投资比例70%的份额部分,计544,004,118.00元。本公司已于 2003年1月27日已支付523,004,100.00元。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追认批准。 3.本公司与金地物业于2002年12月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深恒房 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与金地物业分别拥有90%与10%股 权。2003年1月13日上海深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2003年3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 司收购北京金地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景”)20%少数股权的议 案,收购后本公司对北京远景的间接控股比例达100%,有关收购协议已经签署完毕, 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5.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实业”)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受让“嘉宝实业”所持有的上海南翔花园房地产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翔花园”)70%股份。2003年1月24日,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已办理完毕,至此本公司持有“南翔花园”股份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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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发放股利 根据2002 年5 月9 日股东大会通过的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应发放2001 年度股利4,860 万元:本公司于2002 年6 月份发放流通股2001 年度的现金股利1,620 万元:除UT 斯达康有限公司2001 年度股利198 万元未付外:其他未流通法人股2001 年度股利3,042 万元已于2002年7 月份支付。 (2) 银行借款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金地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贷款已于2002 年7 月获批准,有关的贷款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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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2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2001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募集股款人民币847,800,000.00元 , 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20,857,800.34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6,942,199.66元.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2000年度的净利润分配比例是: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提 取10%公益金,其余向截止2000年12月31日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与北京鸿运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 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金地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万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0%.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同意本公司与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800万元, 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0%.

    鉴于北海三金经济发展公司自1998年停业至今,经本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诀议, 决定撤销北海三金经济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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