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快速通道: |
报告期:2005-12-31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海南、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享
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年至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
年至200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的通知,本公司西北分公司20
04年至2010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批复》,本公司西南分公司2005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减半征收中外运空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重庆分公司2005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
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56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各地
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海口
、苏州、汕头、珠海分公司的税率为18%(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其他分公司的税率为27%(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3)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宁波外运国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中外运空港物流有
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4)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中外运香港空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香港,利
得税率为17.5%。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其
中,航空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
收入按3%或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5-06-30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海南、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20
04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年至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
年至200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的通知,本公司西北分公司20
04年至2010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
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56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各地
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海口
、汕头、琼海分公司的税率为18%(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珠
海分公司的税率为15%(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金华分公
司的税率为33%(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率为
27%(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其
中,航空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
收入按3%或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12-31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海南、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33%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 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
2004年1 月1 日起继续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 年至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
004年至200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桂地税直函[2003]219 号”《关于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要求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广
西分公司2003 年至2004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的通知,本公司西北分公司2
004年至2010 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
资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56 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
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
海口、汕头、琼海分公司的税率为18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珠海分公司的税率为15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 %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
金华分公司的税率为33%(3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
司的税率为27 %(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其
中,航空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
收入按3%或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06-30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厦门、海南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33%。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2
003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年至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
4年至200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桂地税直函[2003]219号”《关于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要求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广
西分公司2003年至200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
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50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各地
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海口
、汕头、琼海、上海浦东分公司的税率为18%(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
税率),珠海的税率为15%(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金华
分公司的税率为33%(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
率为27%(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其
中,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收入
按3%或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12-31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
3%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 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
2003 年1 月1 日起继续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 年至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
004 年至200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桂地税直函[2003]219 号”《关于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要求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广
西分公司2003 年至2004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国税函[2002]53 号”《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免征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河北分公司2002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国家税务局“五国税函[2002]33 号”《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云南分公司2002 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200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并国税函(2003)37 号”《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山西分公司2002 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2003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
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50 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各
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海
口、汕头、琼海、上海浦东分公司的税率为18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
得税税率),珠海的税率为15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 %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
,金华分公司的税率为33%(3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
公司的税率为27 %(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其
中,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收入
按3%或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1%、7%和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06-30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 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
圳、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财(2003)28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司
2003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年至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4年至200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
资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42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
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
海南、汕头分公司的税率为18%(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珠
海的税率为15%(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金华分公司的
税率为33%(3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率为2
7%(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
其中,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
收入按3%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
本公司城建税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以应纳营业税为计费依据,适用费率为3-4%。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12-31 |
---|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其他分公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发(2000)219 号”批复,本公司华东分公
司2000 至2002 年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期限问题的复函》,本公司海南分公司2002 年至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4 年至200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享受
优惠政策的批复》,本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01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2 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
资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42 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照
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
海南、汕头分公司的税率为18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珠海的税率为15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 %的地方所得税享受减免),金华分公
司的税率为33%(3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
率为27 %(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本公司航空货运代理收入、航空快递收入、仓储、佣金及物流收入适用营业税。
其中,货运代理收入、仓储和佣金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航空快递收入、物流
收入按3%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
本公司城建税以应纳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7%。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以应纳营业税为计费依据,适用费率为3-4%。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1-12-31 |
---|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深圳、 厦门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重庆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4%; 其他分公 司及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2001)海 国税减免二(所)字第322号"减税、免税批复通知,本公司公司本部2001年减半征 收所得税一年。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发(2000)219号"批复,本公 司华东分公司2000至2002年享受浦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本公司会计报表合并单位中外运- 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 企业,本期在全国各地分设42家分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 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由其公司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厦门、 海南、珠海和汕头分公司的税率为16.5%(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1.5%地方所得税 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率为25.5%(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1.5%地方所得税税率) 。     2.营业税     本公司物流、航空快件业务的收入按3%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货运代理业务、 仓 储和佣金的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     本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1-06-30 |
---|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 自行纳税。     (2)深圳分公司根据(深地税一检函[2001]1号)文确定2000年度企业所得 税率为7.5% 。自2001年1月1日起,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3)华东分公司地处上海浦东开发区,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发 [2000]219号文)批复,华东分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享受浦 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并表单位中外运-敦豪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26 家分 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率 计算,由敦豪总部集中缴纳。     2、营业税     物流、航空快件业务的收入按3%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货运代理业务、 仓储和佣 金的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     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3%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0-12-31 |
---|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本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 国税减免2000(所)字第61号”,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 得税一年。各分公司按属地纳税的原则在各地自行纳税。除以下说明以外企业所得 税税率均为33% 。     1)深圳分公司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检查分局“深地税一检函[2001]1号” 文及“原深地税罗发[1996]271号”批复的有关税收政策优惠确定2000 年度所得税 率为7.5% 。     2 )西南分公司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政策性减免税认定审批表” 同意2000年元月至12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山东分公司根据青岛市城阳国家税务局“青城国税[2000]162号”文的批复, 从开业之日(2000年4月)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4)华东分公司地处上海浦东开发区,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沪财四发 [2000]219号文)批复,华东分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 日止享受浦 东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并表单位中外运-敦豪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全国各地分设24家分 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分公司的所得税是按各地分公司在当地适用的所得税 率计算,由敦豪总部集中缴纳。其中深圳和厦门分公司的税率为16.5%(15%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和1.5%地方所得税税率),其他分公司的税率为25.5%(24%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和1.5%地方所得税税率)。     2.营业税     公司物流、航空快件业务的收入按3%的税率计缴营业税,货运代理业务、仓储 和佣金的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建税     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照应纳营业税额的3%计缴。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