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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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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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如附注7(2)所述,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四日,上海工程公司收回了对北京罗顿沙 河公司的往来款计3,000,000.00人民币元;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海南工程公司收 回了对北京罗顿沙河公司的往来款计500,000.00人民币元。 (2)如附注36F所述,二零零六年一月四日、一月九日、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分别 支付了上海时蓄公司购房款计10,000,000.00人民币元、2,000,000.00人民币元、20,00 0,000.00人民币元。 (3)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二零零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二零零 五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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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北京罗顿沙河公司分别归还了中行北京海淀区 支行借款计83,000,000.00人民币元,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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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如附注38(2) B所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月十八日、四月二十日,北京 罗顿沙河公司分别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昌平支行和中国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借 款计10,000,000.00人民币元、2,000,000.00人民币元、80,000,000.00人民币元。 (2)二零零五年二月五日,罗顿酒店公司对增加注册资本事项换领了变更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3)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二零零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 二零零四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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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附注18所述,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上海工程公司业已归还银行借款计3,000, 000.00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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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4]247号文《关 于建设沙河高教园区邮电、通信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 意北京罗顿沙河公司开发建设沙河高教园区邮电、通信配套设施工程。 (2)如附注12和附注15所述,上海竞法公司业已退还海南工程公司和本公司房屋租金 和购房款分别计36,666,600.00人民币元和3,601,382.00人民币元。 (3)如附注17所述,海南工程公司业已归还了银行借款计30,000,000.00人民币元。 (4)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及罗顿酒店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公司与 罗顿酒店公司的其他股东——集团公司和开发公司签署协议,拟对罗顿酒店公司进行增 资。本公司以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业经审计的对罗顿酒店公司的债权计179,757 ,722.00人民币元、集团公司和开发公司分别以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评估的与 罗顿酒店公司经营相关的资产计28,201,000.00人民币元和144,507,400.00人民币元共 同对罗顿酒店公司增资。增资后,罗顿酒店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00,000.00人民币元增 加至382,466,122.00人民币元,本公司、集团公司和开发公司分别持有罗顿酒店公司的 权益性资本比例分别为:51%、9.02%和39.98%。 (5)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二零零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二 零零三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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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附注29所述,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予实 施。其中:以本公司二零零三年一月增发后的总股本258,241,8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3人民币元(含税),共派现7,747,255.92人民币元,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以本公司二零零三年一月增发后的总股本258,241,864股为 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期为二零零三年 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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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以证监发行字[2002]44 号文《关于核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一 月六日向股权登记日(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 及网下机构投资者增加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计22,500,000股(每股面值1.00 人民币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70人民币元。募集资金用于移动通信网络优化设备项目 (预计投资计150,000,000.00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多余部 分补充流动资金。 (2) 如附注4(2)所述,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终止对埃尔梯网络公司的投资,并拟将其所持有的埃尔梯公司75%的权益性资本转让 给LT公司。 (3) 如附注4(5)所述,二零零三年三月六日,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博鳌控股公司17%的 权益性资本以102,000,000.00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予上海鹏欣公司的股权转让议案经 本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批准。 (4) 如附注44(5)所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海南亚太商业有限公司出具了《确 认函》,确认如果本公司放弃已经认购的房产,该公司将在接本公司书面通知一个月内 ,将本公司预付的购楼款计25,000,000.00人民币元无息退还本公司。 (5)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本公司归还上海竞法公司往来款计10,200,000.00人民 币元。 (6)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将受托采购物资款计16,682,627.00人民币 元归还予北京五洲景源公司。 (7)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向银行申请三年期不超过1,000,000,000.00人民币元的综合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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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99年12月2日和2000年1月15日,上海华东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海中油")与本公司签订了《合资经营海南中油罗顿石油有限公司合同》及其补充 合同,共同合资经营海南中油罗顿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罗顿”), 中油 罗顿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人民币元,其中上海中油认缴出资额计1,500,000 .00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15%;本公司认缴出资额计8,500,000.00人民币元,占注 册资本的85%。

    中油罗顿于2000年3月1日领取了注册号为46000020054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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