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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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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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说明:农用四轮汽车(单缸)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执行 17%的税率,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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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农用四轮车(单缸)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汽车、其他农用车、汽车配 件、车辆冲压件、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税率,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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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农用四轮车(单缸)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 税率,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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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农用四轮车(单缸)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其他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 税率,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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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收割机、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单缸)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汽车 、其他农用车、汽车配件、车辆冲压件、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税率,扣减 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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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收割机、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单缸)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汽 车、其他农用车、汽车配件、车辆冲压件、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税率,扣 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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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17% 注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注:汽车、农用车、汽车配件、车辆冲压件、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7%的税 率,收割机、拖拉机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缴纳。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本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42 号批复,本 公司下属事业部诸城汽车厂依法缴纳所得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同 级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 号文件,上述优惠政策执 行截止日为2001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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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以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并不再对产品实施 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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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汽车、农用车、摩托车、汽车配件、塑料机械、工模具等产品销 售收入执行17%的税率,农机产品、收割机等产品销售收入执行13%的税率,扣减允 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适用税率为5%。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7%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3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 1369号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42号批复,本公司上市后依法缴纳所得 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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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农用车辆、汽车配件、轻工机械、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 喷雾器及收割机销售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 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项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 消费税

    本公司自制自用面包车按5%计缴消费税。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5%和3%、1%分别计缴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1)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计缴。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1369号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 )42号批复,本公司上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 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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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汽车、农用车、汽车配件、轻工机械、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按17% 的 税率,农机产品销售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项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消费税

    本公司自制自用面包车按5%计缴消费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或5%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1)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计缴。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1369号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 )42号批复,本公司上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 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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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农用车辆、汽车配件、轻工机械、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 农机产品销售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缴纳。

    2、 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项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3、 消费税

    本公司自制自用面包车按5%计缴消费税。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5%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5、 企业所得税

    (1)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计缴。

    (2)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1369号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 )42号批复,本公司上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 同级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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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A、增值税

    本公司农用车辆、汽车配件、轻工机械、工模具等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税率, 农机产品销售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缴纳。

    B、营业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应纳营业税项目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C、消费税

    本公司自制自用面包车按5%计缴消费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E、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计缴。

    b.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工(1997)1369号函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42 号批复,本公司上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后,超过15%税负部分,由各级行政区域同级财 政部门实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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