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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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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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取得的2,200万元担保借款,2006年1月 17日该笔借款已全部偿还。 2、由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行政区划的变化,根据黑龙江省委九届60次扩大会议精神 ,经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撤销松北收费站,择时停止收费 并收回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哈松公司的全部股份。2004年9月8日,哈松公路大 桥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收费。但股权收购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 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3、如附注九、重大事项6所述,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解 除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并由其返还履约保证金 及利息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4、如附注九、重大事项10所述,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收购黑龙江东绥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款50,000,000.00元,但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工商 变更手续。 5、2006年4月18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交通厅于2006年4月12日出具的黑交函[2006 ]23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5年度投资收益的复函》,黑龙江省 交通厅“不同意继续给予8.01%的固定回报。”但考虑到“由于东绥公司法人结构目前尚 不完善,经营状况不佳,财务核算尚不规范,有些费用没及时入帐。”参照东绥公司实 际经营状况,黑龙江省交通厅确定“2005年度你公司回报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截至本 会计报表签发日,公司尚未接受。 6、2006年4月15日,公司(原告)因东绥公司相关事宜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向公司支付绥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速公 路建设期收益资金2000万元及相关利息; 2)、请求判令黑龙江省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支付2005年度收益资金5 000万元及利息; 3)、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与原告共同依法治理公司; 4)、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省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办 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4月21日受理此案。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表签发日(2006年4月22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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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5年8月15日)止,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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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赛利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在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的定 期存款998万元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998万元,2005年2月1日已偿还。 2、公司之子公司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60万质押取得的短期借款 54万已于2005年1月19日偿还。 3、公司逾期短期借款99,161,211.00元,已于2005年1月14日偿还800万,2005年1 月27日偿还300万;2005年2月5日偿还2000万元,于2005年1月17日到期的短期借款5,0 00万尚未偿还。 4、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侵占存款的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子公司 黑龙江东高投资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侵占存款的案件尚未获得受理 。 5、由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行政区划的变化,根据黑龙江省委九届60次扩大会议精 神,经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撤销松北收费站,择时停止 收费并收回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哈松公司的全部股份。2004年9月8日,哈松公 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收费。但股权收购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6、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公司收购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款50,000,000.00元,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7、2005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证监立字[2005]1号立案调查通 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我公司立案调查。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5年4月14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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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公司2004年6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经中鸿信建元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83,233,322.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 0%,计18,323,332.2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计9,161,666.15元;余155,748,324.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2,227,083.46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计487,975,407.92元。以 2003年末公司股本1,213,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元(含税) 计算,分配股利60,660,000.00元。余427,315,407.92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资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04年8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4年8月24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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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4年2月2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受让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汇聚力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剩余款项3,500万元全部 支付完毕。 2、根据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对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 公司追加投资3,000万元。 3、公司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2,500万元质押借款已于2004年 1 月 7 日偿还,公司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3,000万元银行定期存单提供的质押担保 已经解除。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4年3月28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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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3年7月2日,公司董事会200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 大连分行给东北高速2.5亿元贷款授信的议案》,公司决定接受招商银行大连分行给予 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 2、2003年7月2日,公司董事会200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二十 一世纪科技投资公司1.2亿股权的议案》,决定增持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共 计12,000万股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的二十一世纪公司的股权为2.2亿股,占其总股本 的65.67%,控股该公司。 3、2003年8月11日,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3年8月21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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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应收黑龙江哈大快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统缴通行费300万元已于2003年1月 14日 收回。 2、公司于2003年1月6日支付欠付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2001年度股利1,000万元。 3、截至2003年2月13日,公司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储备大豆10万 吨,金额2.6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3年3月8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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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 年7 月1 日收到深圳市 晓筑投资公司委托投资款1,500 万元。 2、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 年7 月4 日提前清偿1, 500 万元长期借款。 3、公司于2002 年7 月5 日缴纳企业所得税80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会计报告签发日(2002 年7 月22 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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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已分别于二零零零年元月四日、二零零零年元月十一日、二零零零年二 月一日分别偿还短期借款100,000,000.00人民币元、200,000,000. 00 人民币元、 100,000,000.00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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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1999]74号文批准,本公司于一九九 九年七月二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人民币元, 发行价为每股4.00人民币元。截止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本公司已收到各方股东 投入的资本计2,604,920,075.68人民币元,其中:发起股东投入的资本为 1, 404 ,920,075.68人民币元,社会公众股投入的资本为1,200,000,000.00人民币元。 投 入的资本包括股本1,213,200,000.00人民币元,资本公积1,391,720,075.68人民币 元(发行费用尚未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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