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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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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的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及附加
税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备注
幕墙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3%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 5%
铝材产品、散热器、新型材料等销售收入 17% 注(1)
增值税 铝合金窗、防盗门等安装及销售收入增值税 13%
地铁屏蔽门材料销售收入 17%
城建税 增值税+营业税 7%或1% 注(2)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 3%
注:(1)2004年6月24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意德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意德公司)2004年度至2005年度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
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减半计缴。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4年8月30日出具的《减
、免税审批更正通知书》,上述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号文的有效期至2004年6月30日
止,以后期间的减免税事项采取备案制。2005年度方大意德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
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半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及位于深圳经济
特区内的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系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本部) 15%
方大装饰公司 15%
方大自动化公司 15%
方大意德公司 7.5%
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15%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33%
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15%
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33%
方大美国公司 -
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15%
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15%
(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不详
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15%
公司名称 备注
本公司(本部) 本年度经营亏损
方大装饰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方大自动化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1)
方大意德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2)
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累计经营亏损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3)
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4)
方大美国公司 本年度及上年度实际税率为0
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累计经营亏损
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累计经营亏损
注:(1)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57号《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国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方大自动化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自动化公司自2003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
(2)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方大意德公司自1
998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
局深地税三函[2002]480号文《关于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
》,延长方大意德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三年。方大意德公司2005年度适
用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工字[1998]13号文批准,方大铝业公司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高字[2002]20号文批准,方大福科公司可享
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福科公司自2001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
损。
3.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代扣代缴。
4.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
率为12%。2004年3月12日,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以深地税三函[2004]111号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的复函》批准,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高新区科技
南十路的方大科技大厦自2003年6月起免缴房产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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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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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及附加
计税基础 税 种 税 率
铝材产品、散热器等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
铝合金窗、防盗门等安装及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玻璃幕墙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营业税 3%
房屋租赁收入 营业税 5%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
号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意
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意德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至二零零五年度生产销售
的新型墙体材料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减半计缴。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二零零四
年八月三十日出具的《减、免税审批更正通知书》,上述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号文的
有效期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以后期间的减免税事项采取备案制。二零零五年度方
大意德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半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及其位于深圳经济特
区内的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系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2)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3)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①本公司(本部) 15%
②方大装饰公司 15%
③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15%
④方大意德公司 7.5% *
⑤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15% **
⑥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15%
⑦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15% ***
⑧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15%
⑨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15%
⑩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方大暖通公司) ---****
(11)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15%
(12)(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不详
(13)美国方大公司 不详
公司名称 备注
①本公司(本部) 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
②方大装饰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所得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③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所得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④方大意德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⑤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⑥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⑦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⑧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⑨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⑩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方大暖通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11)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12)(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报告期内经营亏损
(13)美国方大公司
本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因本年度经营亏损,或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本年度经营
所得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等,故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准备。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方大意德公司自一九九
八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
局深地税三函[2002]480号文《关于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
》,延长方大意德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三年。方大意德公司二零零五年度
适用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工字[1998]13号文批准,方大铝业公司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高字[2002]20号文批准,方大福科公司可享受
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福科公司自二零零一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
亏损。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57号文《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国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方大暖通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
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暖通公司自二零零三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
(4)房产税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以深地税三函[2004]111
号文《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的复函》批准,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高新区科
技南十路的方大科技大厦自二零零三年六月起免缴房产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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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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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及附加
计税基础 税 种 税 率
铝材产品、散热器等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
铝合金窗、防盗门等安装及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玻璃幕墙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营业税 3%
房屋租赁收入 营业税 5%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
4号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
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意德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至二零零五年度生产销
售的新型墙体材料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减半计缴。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二零零
四年八月三十日出具的《减、免税审批更正通知书》,上述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号
文的有效期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以后期间的减免税事项采取备案制。二零零四
年度方大意德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半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及其位于深圳经济特
区内的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系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2)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3)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①本公司(本部) 15%
②方大装饰公司 15%
③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15%
④方大意德公司 7.5% *
⑤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15% **
⑥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15%
⑦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16.5% ***
⑧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15%
⑨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15%
⑩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方大暖通公司) --- ****
○11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33%
○12 (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不详
○13美国方大公司 不详
公司名称 备注
①本公司(本部)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
②方大装饰公司 本年度经营所得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③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④方大意德公司 本年度经营所得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⑤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本年度经营所得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⑥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⑦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⑧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⑨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⑩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方大暖通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11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12 (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本年度经营亏损
○13美国方大公司
本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因本年度经营亏损,或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本年度经营
所得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等,故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准备。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方大意德公司自一九九
八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
局深地税三函[2002]480号文《关于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
函》,延长方大意德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三年。方大意德公司二零零四
年度适用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工字[1998]13号文批准,方大铝业公司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高字[2002]20号文批准,方大福科公司可享受
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福科公司自二零零一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
亏损。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57号文《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国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方大暖通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
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方大暖通公司自二零零三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
(4)房产税
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以深地税三函[2004]11
1号文《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的复函》批准,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高新区
科技南十路的方大科技大厦自二零零三年六月起免缴房产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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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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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适用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企业所得税等。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装饰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的3%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方大装饰公司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征。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及子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
17%的增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
抵扣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方大意德公司被认定为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部分产品销售的销项增值税扣除相应进项增值税的差额的50%
免征的优惠政策,该销项增值税额及相应进项增值税额已分别反映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
外支出中。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方大意德公司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其他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和3%,分别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根据中国有关企业所得税法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适用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于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
司及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由于已被江西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
所得税亦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本集团内各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
发高字【2002】20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期尚未获
利,无须计缴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经深地税三函[2004]23
4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期尚未获利,无须计缴企
业所得税。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税南减免[2004]
0257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期尚未获利,无须计缴
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地税三函[2002]480号
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本期为延长减半征收
期的第二年,适用所得税率为7.5%。
(5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
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两免三减半”的
优惠期已满,本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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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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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适用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企业所得税等。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的3%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征。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
的子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
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子
公司方大意德和方大特构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部分产品销售的销项增值税
扣除相应进项增值税的差额的50%免征的优惠政策,该销项增值税额及相应进项增值税
额已分别反映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经济特区地产地销货物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2]164号)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自2003
年1月1日起,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货物,恢复按照规范办法征收增值税
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和3%,分别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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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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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适用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装饰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的3%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方大装饰公司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征。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集团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
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
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另外,本集团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根据中国有关企业所得税法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适
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于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
公司(“方大铝业”),由于已被江西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
亦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同时,本集团内除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方大国科”)外,各公司均获有关税务机关批准,享有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
的首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及于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二免三减
半”)。
本集团内各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1)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方大装饰”)和深圳
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期限已满,本年度
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方大意德”)“二免三减
半”的优惠期限已满,本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二免三减半”的
优惠期限已满,本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经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7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
惠政策,本年度为获利年度第五年,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适用税率7.5%。
(5)方大国科及方大福科由于本期尚未盈利,无须计算及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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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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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集团适用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营业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的3%计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征。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
立的子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
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
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获准保留其向深圳经济特区内销售产品的销项增
值税扣除相应进项税的差额,该销项增值税额及相应进项增值税额已分别反映在营业
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中。另外,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按照应缴
增值税额的1%和3%,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经济特区地产地銷货物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2】164 号)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
自2003 年1 月1 日起,在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生产并销售的货物,恢复按照规范办法
征收增值税。
所得税
根据中国有关企业所得税法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适
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于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
公司及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由于已被江西省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得税亦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同时,本集团内除新成立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
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外,各公司均获有关税务机关批
准,享有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的首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及于随后三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二免三减半”)。
本集团内各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1)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
限公司“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期限已满,本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
地税南减免[1998]19 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
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适用税率为7.5%。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
发工字[1998]13 号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并享受
“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适用税率7.5%。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
税南减免[1998]79 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为
获利年度第四年,属减半征收的第二年,适用税率7.5%。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
发高字【2002】20 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期尚未
获利,无须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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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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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的子公司方大装饰须缴纳以下营业税金及附加:
(1) 营业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收入的3%计征。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方大装饰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征。
(3)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征。
2.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本集团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的增
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扣销售
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获准保留其向深圳经济特区内销售产品的
销项增值税扣除相应进项税的差额,该销项增值税额及相应进项增值税额已分别反映在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中。另外,本集团按照应缴增值税额的1%和3%,分别计缴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 所得税
根据中国有关企业所得税法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适用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而于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
(“方大铝业”)及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方大福科”),由于已被江西省有
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亦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同时,本集团内
除新成立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外,各公司均获
有关税务机关批准,享有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的首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及于随后
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二免三减半”)。
本集团内各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1)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方大装饰”)和深圳
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期限已满,本年度适
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方大意德”),经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
政策,本年度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适用税率为7.5%。
(3)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铝业,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发工字[1998]13号
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并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
惠政策,本年度属减半征收的第三年,适用税率7.5%。
(4)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经深圳市
地方税务局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7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
政策,本年度属减半征收的第二年,适用税率7.5%。
(5)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有限公司(“方大福科”),经江西省科
学技术委员会赣科发高字[2002]20号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
15%征收并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期尚未获利,无须计算企业所得税。
(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本期
尚未获利,无须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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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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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 根据中国有关所得税法例,本公司及其于深圳经济特区内成立的子公司, 适用 所得税税率为15%;而于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 限公司,由于已被江西省有关部门列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亦减按15% 的优惠税 率征收。同时,本集团内各公司均获有关税务机关批准,享有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 损的首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及于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免 三减半”)。     本集团内各公司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如下:     (1)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二免三减半”的优 惠期限已满,本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 圳地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 策, 本年度属免税的第二年。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 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赣科发工字[1998]13号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 征收 并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属免税的第二年。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 圳地税南减免[1998]7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 策, 本年度为获利年度第一年,属免税的第一年。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 圳地税福减免[1996]38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 年度属减半征收的第二年,适用税率为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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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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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3% 城建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分别经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蛇口分局(1995)深税蛇减字第17号文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1995)深地 税南减免字第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优惠 政策期满,适用税率15%。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深 地税福征字第038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属 减半纳税的第二年,适用税率7.5%。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税 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年度属免 税的第二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发 工字[1998]13号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 征收并享受“ 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年度属免税的第二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税 南减免[1998]7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属 免税的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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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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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分别经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蛇口分局(1995)深税蛇减字第17号文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1995)深 地税南减免字第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属 减半纳税的第三年,适用税率7.5%。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 深地税福征字第038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 属减半纳税的第一年,适用税率7.5%。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 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年度属 免税的第一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赣科 发工字[1998]13号文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 征收并享 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年度属免税的第一年。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 税南减免[1998]79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年度 为非获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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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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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分别经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蛇口分局(1995)深税蛇减字第17号文及深圳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1995)深地 税南减免字第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期属减半纳 税第三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 深地税福征字第038号文批复,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期属减 半纳税第一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地 税南减免[1998]19号文批复,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期属免税 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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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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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经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蛇口分局(1995)深税蛇减字第17号文及深圳地方税务局南山分局(1995) 深地税南减免字第6号文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 属减半纳税的第二年。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 深地税福征字第038号文批复,企业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年度 属免征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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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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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分局(1995)深税蛇减字第17号及深圳地方税务局南山分 局(1995)深地税南减免字第6号批准,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深圳方大装饰工程公司 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1996年8月22日(1996年)深地税福征字第038号批复, 同意深 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从1996年度起二免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征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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