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金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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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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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其它重要事项 1、金田广场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相关资料,亦无法 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暂按249,402,630.91元计提金田广场减值准备,净值74,292,599.2 1元。 2、金田大厦第23层、第24层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相 关资料,亦无法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 3、本年审计未将金田磁技术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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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预计负债 确认原则: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是清偿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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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其它重要事项 1、金田广场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相关资料,亦无法 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暂按249,402,630.91元计提金田广场减值准备,净值74,292,599. 21元。 2、金田大厦第23层、第24层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 相关资料,亦无法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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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其他重要事项 1、金田广场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相关资料,亦无 法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暂按249,402,630.91元计提金田广场减值准备,净值74,292,59 9.21元。 2、金田大厦第23层、第24层已拍卖,截止资产负债日,公司尚未取得有关拍卖的相 关资料,亦无法获知拍卖的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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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预计负债

被担保单位名称 预计原因 2001-12-31 2000-12-31

金田商贸公司 对外担保 23,838,100.00 23,838,100.00

金田财务公司 对外担保 8,000,000.00 8,000,000.00

深圳金美纺织公司 对外担保 8,945,814.87 8,945,814.87

武汉金田实业公司 对外担保 20,320,000.00 20,320,000.00

广州开发区金田商业发展公司 对外担保 6,000,000.00 6,000,000.00

广州金田实业公司 对外担保 21,750,000.55 21,750,000.55

深圳银田纺织公司 对外担保 3,700,000.00 3,700,000.00

丰富实业公司 对外担保 38,984,680.47 38,984,680.47

香港华美加公司 对外担保 5,307,000.00 5,307,000.00

广州金田华南投资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 57,804,280.00 57,804,280.00

丰富染织公司 对外担保 220,000.00 220,000.00

深圳市金田商业网络发展公司 对外担保 1,060,600.00 1,060,600.00

深圳基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 46,000,000.00 46,000,000.00

深圳讯业集团公司 对外担保 2,433,100.00 2,433,100.00

深圳金田实业上海分公司 对外担保 1,972,000.00 1,972,000.00

深圳万豪实业公司 对外担保 2,000,000.00 2,000,000.00

金田房地产惠州公司 对外担保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 计 298,335,575.88 298,335,57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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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期后事项

    2001年4月9日招商银行上步支行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 要求本公司偿还港币 贷款本金及利息3,438万元;美元贷款本金及利息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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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7年8月26日约定出资人民币2352万元收购青海水泥有限公司 49 %股权,1998年本公司按权益法调增应占权益761,560.11元;1999年本公司减少对其 投资960万元.由于本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收购款, 现股东各方对股权归属 存有争议.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历年经营均只有微利,故本年度本公司未对其进 行权益法调整.

    2.本公司于1997年4月25日以净资产负债方式并购河南省林州市火力电厂,已取 得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豫国资企字(1998)第30号文,并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本公 司按有关合同规定,应分别在1999年10月31日、2000年9 月30日、2001年12月31 日 之前向河南省林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各支付人民币2,698万元,合计8,094万元, 但 本公司实际未能如期向该单位支付各期并购款.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事项正在与河 南省林州市国资局协商,该股权不会发生变故.本公司已合并林州电厂基准日以后的 报表, 各期净利润合计30,098,94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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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期后事项

    1.天津金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998年12月31日的短期借款中含欠金华信托 公司天津二纬路营业部证券回购款人民币440万元,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调解,双方达以下协议:天津金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金华 信托公司证券回购款人民币430万元。

    2、1999年2月25日,本公司所持有的银广厦法人股共22,042,835股全部拍卖,拍 卖所得款项用于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发展大厦支行的借款计1,700 万元及其 利息,并清偿了为深圳市财经期货公司担保的顺德分行的14,243,143.55港币及其利 息。现正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深圳市财经期货公司追索此笔代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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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或有损失

    1、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深圳神州龙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定金人民币200万元,诉讼 案已于1993年12月31日裁定,对方未按期还款:

    2、其他应收款所列应收深圳市五洲实业股份公司人民币4,868,818.75元, 为 公司退出五新花园项目扣除损失费以后的返回额,法院调解五洲公司于1996年4 月 底前还本付息,此款仍在追缴之中。

    3、其他应收款所列应收深圳市天源实业公司, 深圳家乐实业公司系原合作项 目家乐广场投资本息转入金额,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该项目所涉合作协议, 合同为无效合同,天源应返回本公司原投资款及占用期间利息,此案目前已经广东 省高级法院审理终结,深圳金田房地产公司已收回梅林深华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1栋; 另按与家乐公司的协议,还将收回500余万元人民币,至报告日仍在清收中。

    4、1993 年底深圳市金田五金建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金畔贸易公司)与香 港广泰公司共同向香港岁宝实业有限公司承租发展中心大厦二、三、四楼,并将上 述场地转租于深圳鹏图实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富豪有限公司,后因鹏图公司与富豪公 司拖欠租金,金畔公司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家公司,随后岁宝公 司也因租金纠纷起诉金畔公司,金畔公司也另案起诉岁宝公司返还200 万美元借款 本息,上述案件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依法认 定上述租赁关系因违反深圳市有关法规而全部无效并依照原始租金价格分别支付租 赁费用,同时也判决岁宝公司返还五金建材公司200万美元借款本息, 上述判决生 效后,五金建材公司及岁宝公司均未在法定执行时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视 为已放弃对各自债权的主张,由于款项尚未收到,并不构成实际损益,年末报表未 予列示,债权计有预付香港岁宝公司人民币12,918,671.85元, 应收香港岁宝公司 人民币6,791,164.67元,应收鹏图公司人民币6,918,690.24元,应收富豪公司人民 币3,858,787.24元,列入递延资产的计有已付出四层租金及装修费,借款息共人民 币28,776,554.37元,债务计有额收富豪公司 843, 300元,应付富豪公司人民币4 ,194,563.24元,应付鹏图公司人民币2,2000,000.00元。

    5、 下属香港华美加国际有限公司应收企业电脑系统公司等三家公司折合计人 民币343万元,因三家公司现已破产,应收款项已列入待处理财产损失。

    6、本集团与河南新乡市制袜厂于1994年8月10日签订“深圳金星针织有限公司 清算协议”,条款中有1994年以前,新乡制袜厂支付金田公司人民币1,000,000元, 作为转让原投资金星公司的股权以及归还金田公司人民币2,300,000.00元借款本息, 以上款项截止报告日尚未到帐。

    7、截止1997年12月31日集团为万科、石化、特力、宝安、莱英达、物业、 华 源筹公司担保贷款计人民币18,850万元,港币1,800万元,美元1,400万元。

    8、本年度尚未计列已售房产的土地增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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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期后事项

    97年1月将应收票据2,000,000.00元,向银行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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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或有损失

    1.集团所属深圳市金畔贸易公司参与之发展中心大厦租赁项目, 由于有关当事人均未 履约,且分别诉诸法律, 涉及年末报表债权计有预付帐款所列香港岁宝公司人民币12 ,918,617.85元,其他应收款所列应收香港岁宝公司6,791,164.67元, 应收深圳鹏图公 司6,918,690.24元,应收市中级法院247,807.34元, 该项目诉讼中债权合计人民币30 ,735,119.35元,减除预收定金等人民币6,194,564.24元,净额24,540,555.11元.

    递延资产所列支出金额计人民币32,776,554.37元,亦与该租赁项目有关, 本期未予摊 销.

    2.长期投资所列对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金田工贸公司投资款人民币24,160.09元,该附属 公司94年已停业,93年会计报表列示累计亏损额为1,455,300.87元,可能形成清算损失 .

    3.公司与河南新乡市制袜厂于94年8月10日签订"深圳金星针织有限公司清算协议" 条 款中有94年以前,新兴袜厂支付金田公司1,000,000.00元,作为转让原投资金星公司之 股权,以及归还金田公司2,300,000.00元借款本息,以上款项截止报告日尚未到帐.

    4.存货中开发成本明细项目所列深圳家乐广场地产,投入本息计人民币46, 531, 650 .09元,由于纠纷未决,项目至今未正常开发,集团全资附属单位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 公司已诉诸法律.

    5.其他应收款所列应收深圳市五洲实业股份公司人民币4,868,816.75元为金田房地产公 司退出五新花园项目扣除损失费以后之返还额,已有法院调解,五洲公司应于96年3 月 底前陆续付还本金,4月底前付不剩息,但至报告日未见付还.

    6.截至1995年12月31日,集团总计为万科、石化、特力、 华源等公司担保贷款计人民 币213,000,000.00,港币31,000,000.00元,美元11,000,000.00元.

    7.其他集团附属公司所涉诉讼中债权尚有人民币8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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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或有损失

    1.长期投资所列对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金田工贸公司投资计624,160.191元,该附 属公司本年初已停业,未列入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上年会计报表列示累计亏损额达 1,455,300.87元。可能形成清算损失。

    2.应收帐款所列全资附属深圳金田五金建材公司前任总经理、付总经理遗留事 项所涉6,519,434.15元,自1992年挂帐至今,五金建材公司已经或准备诉诸法律。

    3.其他应收款所列深圳五金建材公司应收深圳鹏图公司应交发展中心大厦第二 层上年租金6,918,690.24元, 以及深圳富豪服装商场应交发展中心大厦第三层上年 租金3,858,t87.24元,所涉租赁纠纷,五金建材公司已经诉诸法律。

    4.全资附属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深圳市五洲实业股份公司,合作开发 之“五新花园”项目,因须集中资金于其他项目,已于1995年元月30日签约退出, 本 公司在该项目原已投入730万元,可收回480万元,估计损失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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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3-12-31
`或有损失说明

    1、公司本部贸易部尚有诉讼中的未结债权计人民币4,330,000.00元。

    2、 其他应收款所开公司附属五金建材公司应收鹏图企业公司发展中心大厦二层 租金人民币6,918,690.24元,该公司已诉诸法律。

    3、房地产售房收入所对应之售房成本,末计已售商品房应计土地增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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