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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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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本公司纱、线、布的销售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皮棉及棉籽等副产品执行13
%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4%计缴。
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执
行15%税率,大丰市华翔棉业有限公司、大丰市华达棉业有限公司所得税均执行33%税率
,安徽省丰华纺织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执行30%税率。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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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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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执
行15%税率,其他控股子公司所得税均执行33%税率(安徽省丰华纺织有限公司含税率为
3%的地方所得税)。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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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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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本公司纱、线、布的销售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皮棉及棉籽等副产品执行1
3%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执
行15%税率,大丰市华翔棉业有限公司、大丰市华达棉业有限公司所得税均执行33%税率
,安徽省丰华纺织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执行30%税率。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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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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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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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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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执
行15%税率,其他控股子公司所得税均执行33%税率(安徽省丰华纺织有限公司含税率为
3%的地方所得税)。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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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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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税氧
(2)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 7%和 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皇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
执行15%税率。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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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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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
(2)出口产品增值税原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从2002 年1 月1 日起,实行“
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所得税执
行15%税率。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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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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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
(2)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或“免、抵、退”税,纯棉产品退税率为17%,涤棉
产品退税率为15%。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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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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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⑴、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     2、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20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退税率为15%,从2001 年7月1日起,退税率为17%。     ⑵、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⑶、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81号文, 本公司 所得税继续执行先按33%的税率征收入库,再由地方财政返还18%的政策,实际负 担率为15%,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该政策执行至 2001年12月31日止。从200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所得税按33%全额计征。     根据上海浦东新区财政局浦财二企第0006号通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星 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再由地方财政返还企 业所得税的50%,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该政策执 行至2001年12月31日止。从2002年1月1日起,上海星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所得税按 15%计征。     ⑷、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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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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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控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b、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 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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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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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 实施控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b,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 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③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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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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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 目 1999年1-6月 1998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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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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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 按销项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减进项税额计缴。     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退税率为11%。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3)所得税     根据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办秘[1997]29号文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 [1998]81号文,本公司所得税先按33%的税率征收入库,再由地方财政返还18%, 实际负担率为15%。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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