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集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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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所得税 (1)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 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1996)3 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中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 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及桂林集 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3)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税率为15%,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04年度为第三个减半年度。2005年 为正常纳税年度。 5、其他税项: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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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 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1996)3 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中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 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桂林集 琦生化有限公司及桂林集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3)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税率为15%。 5.其他税项: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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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 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1996) 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中 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 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桂林 集琦生化有限公司及桂林集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3)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税率为15%,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04年度为第三个减半年度。 5.其他税项: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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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199 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 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广东 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24日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其200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3)子公司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的若干规定》[桂政发(2001)100号文], 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计提缴纳,其中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的免税手续正在办理中。 (4)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 策,税率为15%,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04年度为第三个减半年度。 5.其他税项: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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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公司从1993 年9 月15 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 (1996)37 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 集琦华康制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 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及桂林集琦生化有限 公司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但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 司200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 提缴纳。 (4)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 策,税率为15%,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03 年度为第二个减半年度。 5、其他税项: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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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公司为国务院批准的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财税字 [1994]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从1993年9月15日起,历年被广 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 纳。 (2)子公司广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桂 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福生堂药品有限公司及广西桂林华康制药 厂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子公司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对企业有关税务优惠 政策桂政发[2001]179号及桂地税发[2002]179号文件精神,经桂林市国家税务局[200 3]第08号文批准,2002-2003年企业免交所得税;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 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 00年、2001年免征所得税,2003年度为第二个减半年度,减按7.5%的税率执行;子公 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根据财税字[1994]001号文及桂市地税函[2000]103号文批复 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执行两免三减半,在1999年、2000年两年内免征所得税,2001 -2003年减按15%的税率执行;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南地税函[2 003]44号文《关于同意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规 定2003年公司租赁服务业按15%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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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 年9 月15 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字 (1996)37 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分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子公司广东省韶关市集琦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 司、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和桂林集琦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 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2002 年度为第一个减半年度;子公司桂林集琦包装 有限公司在1999 年、2000 年两年内免征所得税,2001-2002 年减按15%的税率执行; 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南地税函[2003]44 号文规定2002 年公司 租赁服务业按15%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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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费)项 1、 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 人用药税率为17%。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 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 年9 月15 日起,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 导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办 字(1996)37 号文], 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控股子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 和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控股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 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本年度 为第一个“减半”年度,所得税按7.5%计提缴纳;控股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2002 年仍减按15%的税率执行;控 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西部优惠政策规定,2002 年公司仍按15% 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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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 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控股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和西安集琦康尔药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提 缴纳;控股子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 惠政策,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本年度为第二个免税年度;桂林集 琦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在1999年、2000年两年内免征所得税,2001年减按15%的税率 执行;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南地税函[ 2001] 649 号文规定 2001年公司租赁服务业按15%的税率执行,其余按33%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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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 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控股子公司 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始获 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本年度为免税期;控股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在1999年、2000年两年 内免征所得税,2001年执行减按15%的税率缴纳;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 限公司属于劳动就业型企业,免征所得税至2001年3月,2001年4月至2002年3 月的 免缴批文正在办理中;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所得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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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 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控股子公司 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始获 利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本年度为免税期;控股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桂林集琦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在1999年、2000年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控股 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业有限公司免征所得税至2001年3月, 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 司所得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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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 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控股子公 司北海集琦方舟药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 的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控股子公司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桂林集 琦包装有限公司在1999年、2000年两年内免征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南宁集琦荣高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免征所得税至2000年3月,从2000年4月起,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桂林集琦香料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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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增值税:农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 %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防洪保安费:根据广西桂财综字[1997]8 号文规定,按增值额的4.5%计提 并缴纳。

    5、所得税

    (1) 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 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 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控股子 公司北海集琦方舟公司的所得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从开始获利的年度 起,“两免三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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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兽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防洪保安费:根据广西桂财综字[1997]8号文规定,按增值额的4.5%计提 并缴纳。

    5、所得税

    (1)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 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2)全资子公司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的所得税按33%计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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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 增值税:农用、兽用药税率为13%; 人用药税率为17%。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 防洪保安费:根据广西桂财综字〖1997〗8号文规定,按增值额的4.5%计 提并缴纳。

    (5) 所得税

    a.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 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定〖桂新 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b.收购的桂林集琦广东韶关制药厂所得税按33 %计提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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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1)增值税:农用、兽用药税率为13%,人用药及其他税率为17%。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防洪保安费:根据广西桂财综字[1997]8号文规定,按增值税的4.5%计 提缴纳。

    (5)所得税: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 定[桂新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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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 增值税:农用、兽用药税率为13%, 人用药税率为17%。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4) 防洪保安费:根据广西桂财综字[1997]8号文规定,按增值税的4.5%计提 缴纳。

    (5) 所得税:公司从1993年9月15日起, 历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试行规 定[桂新办字(1996)37号文],公司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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