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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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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至2006年4月25日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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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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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逾期借款590,841,810.30元(工行佳木斯市分行288,645,292.03元、建行东
风支行2,196,518.27元、深圳发展银行300,000,000元);中奥教育公司从中行连云港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入的逾期借款9,500,000.00元,尚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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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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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止审计结束日止,本公司逾期借款590,841,810.30元(工行佳木斯市分行288,6
45,292.03元、建行东风支行2,196,518.27元、深圳发展银行300,000,000元);中奥教
育公司从中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入的逾期借款9,500,000.00元,尚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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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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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从佳木斯建行华丰分理处借款2,196,518.27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逾期,尚未
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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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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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从佳木斯建行华丰分理处借款2,196,518.27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逾期,尚
未归还。
2、前述本公司诉黑龙江造纸厂、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侵权一案,本公司已于
2004年2月10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黑商初字第22号。
该判决(一)、依法确认了本公司拥有斯达公司49%股权、2000年及以前年度的投资收
益、租赁给斯达公司的碱回收资产和租金;(二)、被告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判
决生效后2个月内将拥有的332,075,833.00元资产,包括动力、制浆、原木、调木、电
厂(电厂中不含6、7号气轮机及6号炉相关设备)、1853公顷林地、30万平方米生产用
地抵偿本公司所持有的斯达公司49%的股权(对应资产23450万元,含该股权1999年到2
000年利润分成44,438,579.00元)、本公司租赁给纸业公司的碱回收资产净值33,005,
599.00元及斯达公司所欠本公司1999年至2002年期间的租金20,131,655.00元。至本报
告公告时,该判决正在执行当中。如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完毕,将会对本公司的资产结
构产生如下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3450万元,碱回收资产净值减少33,005,599.00元
,其他应收款减少20,131,655.00元;增加动力、制浆、原木、调木、电厂(电厂中不
含6、7号气轮机及6号炉相关设备)、1853公顷林地、30万平方米生产用地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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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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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从佳木斯建行华丰分理处借款2,196,518.27元已逾期,截至报告日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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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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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从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借款100,000,000.00元及从佳木斯建行华丰分理
处借款2,196,518.27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逾期,尚未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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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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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公司从黑龙江省工商很行中央大街支行借款37,500,000.00元及从佳木斯建 行华丰分理处借款2,196,518.27元已逾期, 截至审计报告日未归还 。     2、据省、市工行提供的数据,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欠付省、市工行利 息19,672.24万元。此外,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佳木斯市铁道支行以公司名义贷款 1050万元也未作入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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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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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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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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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期末余额2,197,740.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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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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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期末余额1,377,405.92元。 类 型 期初数 期末数连蒸等技改项目备件 2,186,631.73 1,377,4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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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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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未付税金”项目披露的土地使用税负数20,000元,已在1997年3月份由税 务部门返还。     (2)“未付税金”项目披露的为“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垫付的个人所得税, 已在1997年3月份,通过关联交易往来转给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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