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快速通道: |
报告期:2005-12-31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2006年1月5日,根据江铃股份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05年中期分
红派息方案,本集团共计应从江铃股份分得127,149,184元现金股息。
于2006年1月16日,江铃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该方案本集团将支付142,568,129元现金对价给江铃股份A股流通股股东,并为其余
43家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2,414,859元现金对价,用于补偿A股流通
股股东权益。经相关部门批准,江铃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2月14日正式实施
,同时本集团向江铃股份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了上述现金对价。
自2006年2月14日起,本集团持有的江铃股份41.03%的国有法人股正式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A股市场的有限定的上市流通权,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集团持有的这些股份
自2006年2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 2006年3月,本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06]66号),批准本公司可发行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的短期融
资券,该限额有效期至2007年3月末。本公司已于当月发行了一年期短期债券5亿元,年
利率3.21%。
3 于2006年3月20日,本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本公司母公司
南方汽车将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2股支付对价,以
换取其所持非流通国有法人股的流通权。若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得以实施,南方汽车持
有的本公司股权比例将由目前的52.47%下降为45.55%。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于本报告日,该方案尚在审批过程
中。
4 根据2006年4月13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本公司将对长安福特增资8,750万美元。
长安福特的其他投资方亦会对长安福特同比例增资。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于长安福
特所占权益比例不变。
5 根据2006年4月13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2005年度按已发行股份1,620,849,200股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250,95
2元(含税)。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5-06-30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下:
本公司与江铃集团于2004年11月各自出资5,000万元共同投资组建江铃控股。根据本
公司与江铃集团及江铃控股于2004年12月6日签署的《增资认购协议》,本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45,000万元对江铃控股进行增资,江铃集团将以其持有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铃股份”)的国有法人股35,417.6万股(占江铃股份总股本的41.03%)及其部分
负债对江铃控股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00万元。完成相应的股
权过户手续后,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分别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权,江铃控股将成为江铃股
份的主要股东,持有其国有法人股35,417.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41.03%。
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上述增资事项须已获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12-31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除已在注释五28披露的股利分配之外,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下:
1 如附注四1所述,本公司与江铃集团于2004年11月各自出资5,000万元共同投资
组建江铃控股。根据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及江铃控股于2004年12月6日签署的《增资认购
协议》,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450,000,000元对江铃控股进行增资,江铃集团将以其持
有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股份”)的国有法人股35,417.6万股(占江
铃股份总股本的41.03%)及其部分负债对江铃控股进行增资。完成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后,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分别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权。江铃控股将成为江铃股份的主要
股东,持有其国有法人股35,417.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41.03%。上述增资事项须经国家
相关部门批准。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有关事项尚在审批过程中。
2 根据2005年4月13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本公司对原管理层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
进行调整。该方案确定以经营业绩为基础,提取本公司合并利润之3%的管理层激励基金
。该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06-30 |
---|
`资产减值
除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在上述相关的会计政策中说明
外,其余资产项目如果有迹象或环境变化显示其单项资产账面价值可能超过可收回金额
时,本集团将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该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其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
是指在熟悉交易情况的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通过销售该项资产而取得
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使用价值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
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当以前期间导致该项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消失时,则减值准备
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12-31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除已在附注(六)29披露的股利分配之外,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下:
根据2004年3月16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本公司设立公司激励基金计划。该计划确
定以经营业绩为基础,提取本公司合并净利润之6%的公司激励基金,以激励公司管理层
及骨干员工。该计划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2004年3月16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本公司在2004年将以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
产单方面增加对南京长安的投资,共计人民币30,181万元,追加投资后,本公司股权比
例将从41.92%变为71.01%。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06-30 |
---|
`资产减值
除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在上述相关的会计政策中说明
外,其余资产项目如果有迹象或环境变化显示其单项资产账面价值可能超过可收回金额
时,本公司将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该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出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出售净价
是指在熟悉交易情况的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通过出售该项资产而取得
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使用价值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
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当以前期间导致该项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消失时,则依据重新
计算的可收回金额并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12-31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2003年1月8日,本公司关联企业重庆长安民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民生”)签署了整车物流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为3年。长安民生将为本公司提
供长安汽车在中国的完整的物流规划、设计及管理服务,收取的物流费由管理费和运费
组成。运费由运输的形式、产品类型及运输距离决定。
2本公司拟在2003年对如下子公司追加投资:
对南京长安追加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主要用于南京长安技术改造和补充流动资
金,投资完成后,本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将达到41.92%;
对河北长安追加投资人民币8,100万元,主要用于河北长安技术改造、购置生产设
备、夹模具等,投资完成后,本公司实际股权比例将达到68.65%。
此议案将上报董事会讨论。
3本公司拟在2003年收购长安集团持有的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24%的股权,将以评
估值作为收购价格。收购完成后,本公司股权比例将达到50%。此外,2003年长安福特
预计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拟追加对其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此议案将上报董
事会讨论。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9-12-31 |
---|
`退休福利
    根据有关法规,本集团参加了重庆市政府统筹的基本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在此退休福利计划中的承担只限于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特定百分比上缴养老保 险。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8-12-31 |
---|
`退休福利
    根据有关法规,本集团参加了重庆市政府统筹的基本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根据全部职工工资计提该项退休福利。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8-06-30 |
---|
`工程物资
项目名称 预算数(千元) 年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公司为其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资产结构,进行资产重组,转出部分资产予 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7-12-31 |
---|
`退休福利
    根据有关法规,本集团参加了重庆市政府统筹的基本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根据全部职工工资计提该项退休福利。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6-12-31 |
---|
`退休金:
    退休金以实际发生法在当期损益帐中列支。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