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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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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和劳务的销项税税率
为17%。
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本公司及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适用 税率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15%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3%
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33%
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5%
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3%
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7.5%
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中蓝膜技术有限公司 33%
注1:根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
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件规定的
税收优惠,即1996 年度、1997 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 号文件规定,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
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
04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2 月31 日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3:根据兰地税(2003)第24 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
01 年1 月1 日起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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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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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和劳务的销项税税率
为17%。
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6、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本公司及子、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公 司 名 称 适用税率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15%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3%
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33%
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5%
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3%
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7.5%
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中蓝膜技术有限公司 33%
注1.根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号
”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
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自2002年2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
年12月31日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3.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号文件规定,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
限公司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4
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4.根据兰地税(2003)第24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
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
05年12月31日止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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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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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和劳务的销项税税率
为17%。
2、营业税
本公司按应税营业额的3%-5%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当期应纳流转税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的1.2%计缴房产税。
6、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本公司及子、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适用税率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15%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3%
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33%
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免税
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3%
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7.5%
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中蓝膜技术有限公司 33%
注1:根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
3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的
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自2002年2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
注3.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号文件规定,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
限公司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
4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4.根据兰地税(2003)第24号文件规定,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
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3年1月1日起至
2005年12月31日止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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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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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
项 目 适用税率
本公司 15% (注a)
本公司北京分公司 33%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33%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免税期间(注b)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期待核定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15% (注c)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注d)
注:a.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
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收优
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b.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号文
,公司自2002年2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
c.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号文件,
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d.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兰地税(2003)第24号文件,公司自200
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3年1月1日起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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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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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
项目 适用税率
本公司 15%(注a)
本公司北京分公司 33%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33%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免税期间(注b)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期待核定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 免税期间(注c)
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15%(注d)
注:a. 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
023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之税收
优惠,即1996 年度、1997 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b. 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 号
文,公司自2002 年2 月26 日起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所得税。
c. 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 号文件
,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d. 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兰地税(2003)第24 号文件,公司自2
001 年1 月1 日起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2003 年1 月
1 日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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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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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所得税:
1、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收优惠
,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号
文,公司自2002年2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
3、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及按33%征收所得税。
4、子公司—蓝星清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2001)海国税减免二(所)第30号文,
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兰州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按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规定,2000年和2
001年两年免征所得税,从2003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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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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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所得税:
1、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号
”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收优惠,
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02)海地税企免字第486号文
,公司自2002年2月26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
3、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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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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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
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
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子
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子公司北京蓝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按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税三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免税日期为20
02年2月26日至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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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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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 业所得税。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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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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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94 ) 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 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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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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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 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 所得税。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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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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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 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 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 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蓝星兰州日化有 限责任公司按33%征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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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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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按应纳税额的3%计征 教育费附加 税,7%计征城市建设税。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 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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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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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 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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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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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按应纳税额的3%计征教育费附加 税,7%计征城市建设税。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 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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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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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按应纳税额的3%计征教育费附加 税,7%计征城市建设税。     B、 所得税: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 (1996)023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之税收优惠,即1996年度、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以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 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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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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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①流转税     公司为增值税而般纳税人,同时按应纳税额的3%计征教育附加税,7%计征城市建没。     ②所得税:     依据兰州市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国税高新字(1996)023 号”文 的规定,本公司所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之税收优惠, 即 1996年、1997年度免税两年,并在此后年度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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